青岛:零售药店已启动新版GSP升级认证工作
来源:医药地理
发布时间:2014.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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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近日召开的青岛市药品零售企业清理整顿动员部署会上获悉, 2013年6月1日起分类实施的新修订《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即新版GSP规定,所有药品零售企业必须于2015年12月 31日前全面完成,自2016年1月1日起,未达到新版GSP要求的,不得从事药品经营活动。 新开办药品
从近日召开的青岛市药品零售企业清理整顿动员部署会上获悉, 2013年6月1日起分类实施的新修订《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即新版GSP规定,所有药品零售企业必须于2015年12月 31日前全面完成,自2016年1月1日起,未达到新版GSP要求的,不得从事药品经营活动。新开办药品零售企业、药品零售企业申请新建营业场所等均应当符合新版GSP的要求,药品零售企业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任何一证到期,均以新版GSP为标准组织检查,符合要求的,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并发放《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经过了大半年的“助跑”,新版GSP认证工作开始进入“换挡增速期”。CFDA近日印发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的通知》为新版GSP认证的企业提供了行动指南。文件详尽的描述了药品流通环节,特别强调药品监管的两个重点环节——药品购销渠道和仓储温湿度控制。
据了解,目前青岛市共有药品零售药店4700余家。青岛市药监局药品监管处处长赵全怀说:“青岛市药品零售企业正在按照新版GSP的要求,对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进行改造升级,截至目前,已有两家药店获得新版GSP的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