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价药增补大限近 地方谨慎推进
来源:化学制药工业协会
发布时间:2014.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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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7月1日截止日期的临近,各省低价 药物 目录增补遴选工作渐入尾声,部分省市已率先公布了目录。 总体来看,低价药物目录的地方增补表现极其谨慎,基本严格按照国家要求稳步推进。但一方面,低价药遴选从基药目录和医保目录中产生,三大目录如何衔接配套仍不明确;另
随着7月1日截止日期的临近,各省低价药物目录增补遴选工作渐入尾声,部分省市已率先公布了目录。总体来看,低价药物目录的地方增补表现极其谨慎,基本严格按照国家要求稳步推进。但一方面,低价药遴选从基药目录和医保目录中产生,三大目录如何衔接配套仍不明确;另一方面,低价药执行的许多细则也待指明方向。
而在企业层面,低价药能带来多大利好仍迷雾重重,由于招标、使用、提价和退出等问题不明晰,无论是独家品种还是普通大路货,具体品种和厂家谈利好尚存在不确定性。
地方谨慎推进
按照国家发改委要求,地方价格主管部门将于7月1日前公布本省定价范围内的低价药品清单,记者留意到,目前已有超过17个省份启动地方低价药增补。从安徽、贵州、河南、湖北、上海、云南、福建等省市公布的地方低价药物目录来看,湖北最多为341种,贵州最少为157种。相较于国家发改委公布的530种产品的目录,以及过去医保和基药目录的增补,地方谨慎了许多。
对于地方的态度,国药控股高级行业研究员干荣富认为,从已公布目录的省份来看,低价药目录基本从当地医保目录中遴选,由于低价药都在医保范畴,因此各地增补多少主要根据地方财力和人均用药习惯来定。
鲁抗医药制剂事业部总经理谢孔标则告诉记者,地方谨慎,一是因为到现在为止配套细则和操作细则未出,包括到底如何招标采购、双跨品种如何操作等都没明确;二是低价药是为保障临床必需、疗效显著、价格低的药品的供应,增补太多就有失初衷。
另一方面,干荣富指出,低价药物目录和基药目录的遴选原则相同,那么下一步,两类药物在基层医疗机构的配置使用就应有所调整,基药和低价药在基层医院应同样适用;同时,对其他医疗机构在使用金额和使用份额上的要求也会有所限制。
有专家补充道,目前我国形成了医保目录、基药目录和低价药物目录配套执行的三大药品供应保障目录体系,由于低价药采取不同的采购方式,并且从原来的基药目录或医保目录中遴选产生,因此三大目录未来在执行中如何配套衔接,国家也没有很明确的方向,地方探索空间很大。
此前在安徽召开的价格座谈会上,国家发改委统一了日治疗费用标准、日均治疗量的算法,以及各省目录遴选的范围原则等,但目录的具体招标采购方式,退出、清退、品种成本价格监测等内容仍交由地方制定。
“这些尚待厘清的问题需要顶层设计和相关部门的配合,基药招标、低价药挂网、双跨品种如何处理等仍需要解决。”干荣富说。
区域市场受益
对于国家推进低价药物目录,业内外一片叫好,认为目录将有利保障部分临床好产品的生产供应,缓解“看病贵”。站在产业角度,对普药领域尤其是品牌厂家形成利好。
此前,嘉应制药对外表示,该企业对重感灵片等入选低价药品清单的12个产品进行提价,平均提价幅度达到40%~50%之间。此举引发行业关注,主要是其提价的产品均为市场竞争产品,无论低价药物采取何种采购方式,诸多竞品的存在仍会使价格成为一个极重要的因素。
而从地方增补的方向上判断,有分析认为,由于低价药物仍坚持以省为单位进行采购,因此各个被增补的品种在地方上会得到一定“照顾”,以此替代过去定点生产的供应方式。
此外,还有专家告诉记者,依据相关统计,目录中的中药独家品种和缓释控制制剂总体来说都是低价药物目录的受益者,尤其是缓控释制剂,技术含量高,医生更愿意处方。由于低价药物目录在日均费用上有限制,一些厂家退出目录的可能性是存在的。
此外,对于独家品种的影响,也有分析提出不同看法,认为中药独家品种大部分难以通过提价来实现受益,主要是主管部门管制趋严,且独家品种很多属于基药品种,近年来降幅甚小,相较最高零售价,提价空间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