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东药南厂区环境污染场地修复与风险管控效果评估报告
原东药南厂区环境污染场地修复与风险管控效果评估报告
1项目背景
乐动官方网站南厂区地块(以下简称“修复地块”)位于沈阳市铁西区重工街与北三路交汇(原企业正门),东至万科朗润园,南至北三路,西至重工街,北至北二路,整体上呈长方形,东西最长处约460m,南北最长处约394m,实际用地面积为18.12万m2。
乐动官方网站(以下简称“东药集团”)是乐动官方网站总厂、沈阳施德药业有限公司和沈阳第一制药厂三家企业于1990年组建。本修复地块隶属于乐动官方网站总厂,该厂1946年始建于黑龙江省佳木斯市,1950年整体搬迁至沈阳市铁西区,主要生产维生素类、磺胺类、抗菌素类等多种原料药以及医药中间体和制剂等六十多个品种。乐动官方网站总厂搬迁至沈阳后,厂址位于重工街与北二路交汇,分为北厂区和南厂区两个部分。其中北厂区于2015年停产,并于2017年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和修复,目前已完成房地产开发建设;本次修复的地块为南厂区,该厂区于2019年停产,2021年5月基本完成场地拆迁工作。
本次修复为原东药南厂区地块污染场地修复项目,拟修复地块占地面积为18.12万m2,治理完成后,该地块将作为居住、商住和公园绿地。
2021年8月,乐动官方网站委托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对修复地块进行场地调查与风险评估工作,经调查评估发现,该地块存在重金属、半挥发性有机物、挥发性有机物和总石油烃污染,需要开展场地修复工作。通过现场采集土壤和地下水等样品,查明了场地内潜在的污染物种类,确定场地内污染土壤修复范围。2022年1月,《原东药南厂区环境污染场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通过专家评审并备案。风险评估结果表明,场地主要污染问题为土壤及地下水超标问题,土壤中超过第一类用地筛选标准的污染物共有20种,分别为4种重金属(砷、镍、铅、汞)、8种半挥发性有机物(苯并(a)芘、苯并(b)荧蒽、二苯并(a,h)蒽、苯并(a)蒽和茚并(1,2,3-cd)芘、咔唑、二苯并呋喃和1,4-二氯苯)、7种挥发性有机物(苯、甲苯、乙苯、氯苯、氯仿、1.2-二氯乙烷和三氯乙烯)和总石油烃。地块内地下水为V类或不满足V类标准水质,地下水质量极差。所有地下水监测井样品测试结果均不满足IV类水标准,每一口井均有多项指标检测浓度超过IV类水标准。尤其是地块南侧地下水受到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的影响较大,氯苯、苯等物质检测浓度较高。
2022年1月,乐动官方网站计划对原东药南厂区地块范围内的污染土壤进行修复,并委托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编制《原东药南厂区环境污染场地土壤污染修复与风险管控方案》。
施工单位中检生态环境科技(辽宁)有限公司(原“辽宁森淼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8月更名)于2022年5月编制了《原东药南厂区环境污染场地修复项目施工方案》,中检生态环境科技(辽宁)有限公司项目管理人员于2022年7月1日进场组织相关准备工作;2022年7月2日中检生态环境科技(辽宁)有限公司按照修复方案内容对该场地进行了污染场地土壤清挖,清挖出的污染土壤均送到锦州黑山县营房新型墙材有限公司进行处置,于2022年9月11日完成了施工。施工期间辽宁省环保集团碧海环境保护有限公司进行入场监理,并编制完成了监理报告。
根据相关部门及文件的规定,受乐动官方网站的委托,辽宁兴邦环境检测有限公司负责该项目的污染场修复效果评估工作。本次污染场地修复效果评估包括本场地内污染土壤清挖修复效果,土壤暂存、运输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以及对土壤异地处置的效果及环境影响进行效果评估。
我单位于2022年7月16日对该项目进行现场勘察和资料核查,并编制了检测方案,根据施工进度,辽宁兴邦环境检测有限公司于2022年7月18日-2022年9月11日对清挖后的基坑坑底、侧壁及异地修复土壤等进行采样,并委托北方水资源(大连)新技术工程有限公司对本次采样样品进行了实验分析,在此基础上编制完成修复效果评估报告。
2工作依据(略)
3地块概况
3.1地块调查评价结论
3.1.1场地基本情况
3.1.1.1地理位置
本项目污染地块位于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重工街与北三路交汇(原企业正门),东至万科朗润园,南至北三路,西至重工街,北至北二路,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经度123.329009°,纬度41.815490°。整体上呈长方形,东西最长处约460m,南北最长处约394m,实际用地面积为18.12万m2。本项目地理位置见图3.1-1。
3.1.1.2场地使用历史
(1)场地使用历史
根据《原东药南厂区环境污染场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乐动官方网站总厂南厂区从1950年正式生产,企业生产前,该地块应为农用地或荒地。从1950年开始,地块一直为乐动官方网站生产所用,为工业用地且用途不变,直到2019年企业彻底停产。目前获取的历史卫星影像图只有2002年至2020年的,2002年之前,尤其是1950年建厂之前的影像图无法获取,从可以获取的历史影像图来看,2002~2019年生产期间的整个建构筑物位置基本没有变化,相关历史影像如图3.1-2所示。
(2)场地内历史生产情况及平面布置
企业在历史生产过程中,地块内的各区域厂房等布局也在根据生产需要发生变化,1990年以前,当时西侧和北侧的厂房较少,东北侧区域主要为仓库。但2000年之后,企业进行了较大规模的改扩建,主要包括西侧新建了一条VC生产线,东北侧的仓库区域改为了污水处理车间,北侧新建了七车间生产线等。
企业生产过程中在东北侧的污水处理中心建有4个污水处理池,分别为2个均衡池和2个生化池,其中生化池位于均衡池的东侧,地下深度约3m,均衡池的地下深度约8m;地块内各车间通向污水处理中心的地下排污管线埋深约1.5m;另外,企业在历史生产的过程中,还在地块的东北侧和西侧各有1个深井曝气井,但由于多年前就已废弃不用,已难以确定其确切位置。
3.1.1.3现场周边环境
(1)现场周围历史企业分布
历史上该区域为工厂区,区域内大大小小分布着几十家企业,且都是当时沈阳市的重点企业,包括沈阳冶炼厂、沈阳化工厂、沈阳橡胶厂、沈阳蓄电池厂、铁路信号厂、沈阳油漆厂、红梅味精厂、炼焦煤气厂、铸造厂、造纸厂等等,这些企业的生产历史基本上都超过了30年,包括东药在内,均为区域内的重点污染企业。
2000年以前,本调查地块以西区域主要为工厂家属区(居民区),以东、以北、以南区域均为工厂区,整个工厂区面积大约13平方公里,各个工厂基本都是在20世纪50年代前后开始建设和生产,再之前该区域主要为农用地和荒地。区域内有沈阳化工厂(东南侧)、红梅味精厂(东南侧)、冶炼厂(东侧)、蓄电池厂(东侧)等,这些厂矿也基本都是在2005年以后陆续搬迁至城市外围,并在原址进行了土地再开发利用。
在本调查地块周边1km范围内的历史企业主要包括:
(1)东药北厂区,原料药生产地块,生产时间约为1950-2015,曾经生产过DDT,主要污染物为砷、镍、PAHs、DDT等。2016年(办公区)和2018年(生产区)完成修复和再利用。
(2)沈阳电业局电气安装公司,目前在用。
(3)东药二分厂,生产金刚烷胺,生产时间约1990-2013,2014年经调查评估后,作为三十六中学操场进行再利用。
(4)原炼焦煤气有限公司,从事炼焦生产,生产时间为1958-2011,主要污染物为汞、砷、苯系物、总石油烃、PAHs、氰化物等。2012年原址完成污染清理,现为方大胜景小区。
(5)原沈阳化工厂,包括北厂区PVC分厂和南厂区氯苯分厂,生产时间为1939-2015。北厂区经调查后再开发为住宅(保利云禧小区),南厂区目前待修复,主要污染物为POPs、氯代烃溶剂、苯系物等。
(2)场地周边现状敏感目标分布
地块位于铁西区城区的核心区域,周边1km范围内基本为居民区、行政办公区等,地块北侧隔北二马路为铁西区政府和华润万象府住宅小区(原东药总厂北厂区),东北侧为万科朗润园住宅小区,东侧为鑫丰御景庭住宅小区,东南侧为美好愿景住宅小区,西侧为冶炼新家园等住宅小区,这些小区的入住时间大多在10年以上,且每个小区的入住率都比较高,地块周边人口密集。除住宅小区外,各小区内及周边还有幼儿园、中小学等教育机构,敏感点很多。
3.1.1.4污染场地地形信息
本地块原地面高程整体呈现出西高东低的趋势,西北最高约44.5m,东南侧铁道线附近高程在41.5m左右,地块高差3m。一般来说,在场地尺度上高程差别不会达到3m,但企业在建设期间,修建厂房和道路时已经对原始高程有所影响,东侧铁道线宽度约10m,整个铁道线路基比周边低1.5m左右,整体上地块中部和西侧的高程差在1.0m以内。
3.1.1.5 地块水文地质情况
本报告引用《调查报告》水文地质调查情况。
(1)地质
本次调查过程中,钻探揭露的最大深度为45m,调查区域地层岩性从表层到深层分别为杂填土、粉质黏土、砂土和粉质黏土,本次最大钻孔深度内分别揭穿了杂填土(1-3m)、第一层粉质黏土(20-22m)、第一稳定含水层(砂层8-10m),钻进第二层粉质黏土13m左右,但未揭穿(该层厚15m左右)。本地块土壤各层位性质简述如下:
①杂填土:杂填土分布于整个厂区范围内,多为杂色,松散、稍湿,并含有砖块、碎石和粉质黏土等。层厚多在1-3m之间,层底高程在43m-41m之间,不同区域内杂填土厚度有所变化,主要与企业在各个时期的厂房建设有关。
②粉质黏土:在整个厂区范围内连续分布,一般呈现黄色或黄褐色,部分区域受到人为活动影响后呈现灰褐色或灰黑色,质地较软,层顶埋深在1-3m,层顶高程约43-41m。从整个地块范围来看,中部和西侧绝大多数区域内,该层厚度均在20m左右,层底高程在22-20m之间;东侧及南侧少部分区域内在地表以下5-6m之间夹有一层粉细砂,厚度在1-2m不等,再下仍为第一层粉质黏土,埋深与其他区域基本一致。
③-1细砂:灰褐色,主要由石英、长石等组成,饱和,部分区域含少量黏性土或粉砂,呈中密状态,该层位于整个砂层(厚度约8m)的顶部,细砂层厚度约1-2m,少部分区域可达3m,在整个厂区内分布不连续。该层埋深在22-24m之间,层顶高程约22-20m,层底高程约21-19m,再下为中砂和粗砂层。
③-2中砂:灰褐色,主要由石英、长石等组成,均粒结构,含少量粉细砂,饱和,呈中密状态,该层位于整个砂层的中部,中砂层厚度约2-3m,在厂区内分布基本连续。该层埋深在23-25m之间,层顶高程约21-19m,层底高程约20-18m,再下为粗砂层或砾石层。
③-3粗砂:灰褐色,主要由石英、长石等组成,混粒结构,级配一般,含少量砾石,饱和,呈密实状态,该层位于整个砂砾石层的中下部,粗砂层厚度普遍在1-2m,在厂区内分布基本连续。该层埋深约在25-27m之间,层顶高程约20-18m,层底高程约19-17m,再下为砾砂层或第二层粉质黏土层。
③-4砾砂:灰褐色,主要由石英、长石或结晶岩组成,混粒结构,一般粒径2-20mm,最大70mm左右,充填中粗砂,饱和,呈密实状态。该层位于整个砂砾石层的下部,厚度在2-4m左右,在厂区内连续分布。该层埋深约在27-29m之间,层顶高程约19-17m,层底高程约16-14m,再下为第二层粉质黏土层。
④粉质黏土:黄褐色~灰褐色,在整个厂区内连续分布,呈现出软可塑状态,稍湿-湿。该层赋存于第一稳定含水层(砂砾石层)之下,为第一层弱透水层,初见埋深约29-30m,在本次勘察最大深度(45m)范围内,仍未穿透本层。
整体上来看,地块包气带土壤以粉质黏土(亚黏土)为主,厚度达20m以上,东侧和南侧少部分区域内,在粉质黏土层中夹了一层砂土(厚度约1-2m),形成天窗,丰水期内有上层滞水。第一层粉质黏土连续分布区域,在6-10m层位上由于黏土层渗透系数有一定差异,丰水期也会在上层渗透系数相对较大的黏土层中形成一定积水,但并不稳定,且水量很小,几乎无侧向径流。含水层为砂土,透水性较好,水量较为丰富,是本地块所在区域的主要浅层含水层。
为更直观的反应本地块的土层类型和地下水埋深等情况,本次在总共263(土)+28(水)个监测点位中选取了4条剖面线(2纵2横),做了本地块典型的工程地质剖面图,能够覆盖到整个调查地块。
从剖面图中也可以清晰的看出,本地块粉质黏土层较厚,应是本地块各类关注污染物的主要受纳层位,部分区域内6-10m在丰水期内有一层积水,可能会成为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集中的层位。但企业生产时间长,关注污染物涉及易迁移的氯苯、苯等,部分区域污染穿透整个包气带进入到含水层的可能性也是存在的。
(2)地下水
根据区域水文地质资料分析,调查地块应有2个第四系含水层,第1个为埋深在22m左右的砂层,厚度约10m,第2个为埋深在47m左右的含砾砂层,厚度在12-15m之间,两个含水层之间为15m左右厚的黄色亚粘土层。
本次调查钻孔最大深度为45m,未达到第2含水层,根据钻孔数据和土工参数测试结果,第1含水层初见水位埋深为地下22-23m,为第四系孔隙潜水(具有承压性),含水层以粗砂和砾砂为主,大部分区域存在中砂,部分区域在含水层上部有细砂或粉砂,含水层渗透系数约40-50m/d,地下水稳定水位埋深8-10m。另外,在地块中部东侧区域 (大约为地块总面积的10%左右)8-9m层位有一层中砂,存在上层滞水,滞水厚度在1m左右。第1含水层主要接受大气降水补给及周围地下水径流补给。地下水流向为大致由北向南,水力坡度为0.0009-0.0013。
1)地下水的补给
调查地块所在区域地下水的补给来源包括大气降水入渗补给以及上游含水层侧向径流补给。区内多年平均降雨量为713.5mm,多集中在6-9月,降水通过地表入渗并通过上覆粘土不断下渗至含水层,成为地下水的补给来源;区域内第1孔隙含水层连续,上游含水层的侧向径流补给是本地块所在区域地下水的一个主要补给来源。地块所处区域为建成区,且距离上游河道较远,不存在农业灌溉水补给和河流侧向径流补给。
2)地下水径流
从相关资料来看,本地块所在区域的地下水流向大致为由北向南,水力坡度为0.0009-0.0013,根据经验,地下水流速大致为1-2m/d,径流速度一般。
3)地下水排泄
地下水排泄途径主要为向下游含水层排泄,由于含水层上覆20m的粘土,蒸发排泄十分缓慢。
侧向排泄:调查区地下水流向整体上是由北向南,补给下游同一含水层。蒸发:调查区域年平均蒸发量为1405.5mm,主要集中在4-9月,区内水力坡度较小,水平径流速度较为缓慢,垂直蒸发也是区内地下水的一种排泄方式,但由于上覆黏土层较厚,蒸发速度很慢。人工开采:调查地块所在区域已禁止进行地下水开采利用,但下游区域可能存在地下水开采,一定程度上会增加径流排泄速度,但影响有限。
3.1.2场地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结论
乐动官方网站委托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对原东药南厂区地块进行场地调查与风险评估工作,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于2021年8月通过专家评审并备案,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于2022年1月通过专家评审并备案。
3.1.2.1场地污染情况
2020年3月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接受乐动官方网站委托,对原东药南厂区地块开展全面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于2021年8月编制完成《原东药南厂区环境污染场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后备案。共布设了263个土壤监测点位。28口地下水监测井,18口土壤气监测井,3个环境空气监测点位。
2022年1月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编制完成《原东药南厂区环境污染场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后备案。
场地调查和风险评估结果表明,地块土壤中浓度超过第一类用地筛选标准的污染物共有20种,分别为4种重金属(砷、镍、铅、汞)、8种半挥发性有机物(苯并(a)芘、苯并(b)荧蒽、二苯并(a,h)蒽、苯并(a)蒽和茚并(1,2,3-cd)芘、咔唑、二苯并呋喃和1,4-二氯苯)、7种挥发性有机物(苯、甲苯、乙苯、氯苯、氯仿、1.2-二氯乙烷和三氯乙烯)和总石油烃,地下水受到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的影响较大,尤其是地块南侧地下水中氯苯、苯等污染物检测浓度较高。重污染主要集中在原氯霉素车间、原脑复康车间等局部区域,土壤中苯和氯苯超标(第一类用地筛选值)200倍以上,且污染深度达到了地表以下25m的含水层,地下水中氯苯的超标(IV类水标准)达到400倍以上。地块不同规划区域内,土壤中均有多种污染物致癌风险或非致癌风险水平不可接受,地下水风险均可接受。其中,规划的住宅区域内上层土壤中有10种污染物的总致癌风险大于E-06,5种污染物的总危害商大于1,下层土壤中苯、乙苯和氯仿的总致癌风险大于E-06;规划的公园绿地区域内,上层土壤中有6种污染物的总致癌风险大于E-06,苯并(a)芘和氯苯的总危害商大于1,下层土壤中氯苯的总危害商大于1;规划的商住用地区域内,也有多种污染物的总致癌风险或危害商高于可接受水平,其中以镍和苯并(a)芘为主。根据土壤环境管理要求及未来开发计划,本地块已明确存在污染,未来将规划为住宅、公园和商业用地,有必要启动土壤污染修复和风险管控工作。
3.1.2.2土壤污染物超标情况及分析
根据《原东药南厂区环境污染场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场地调查第一阶段现场采样共在地块中布设了120个土壤监测点位,点位编号为1,2,3….,120,在实际采样过程中,由于地块内的建构筑物还未拆除,因此有7个点位无法采样,在第二阶段采样期间进行了补充,因此,第一阶段共完成了113个土壤监测点位的样品采集工作。
第二阶段调查共计需要对第一阶段确定存在土壤污染的49个点位进行加密,每个点位新增2-4个点位不等,再加上之前未采样的7个点位,第二阶段共布设了150个土壤监测点位。第二阶段点位编号原则为,假如第一阶段2号点位存在污染,那么该点位在第二阶段的加密点位编号为2A、2B、2C等,以此类推其他污染点位编号。
两个阶段共在地块内布设了263个土壤监测点位。
地块内的原辅用料运输管线均为地上铺设,地下排污管线的铺设深度均在2m以内,污水处理中心的均衡池地下深度在8m左右。在进行第一阶段现场采样时,每个点位的采样深度最浅达到6m,污水处理中心附近点位的采样深度最浅为10m,同时根据现场采样实际情况和快速检测结果,针对较重污染区域监测深度达到含水层(28m)和第二层黏土层(32m)。采样间隔按照导则要求,在剥离硬覆盖和建筑垃圾之后,首先采集0-0.5m表层土壤,然后采集0.5-1m层位土壤,之后1-6m每1m采一个样品,6m以下每2m采一个样品。
第二阶段加密采样时,每个点位的采样深度根据前期监测结果,采样至原点位最下污染层位以下2m,同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向下采样,针对较重污染区域(VOCs)绝大多数点位均采样至含水层,部分点位采样深度至第二层黏土层(40m以下)。将总共1330个土壤样品的检测结果进行数据汇总之后,参考GB36600、《辽宁省污染场地风险评估筛选值(试行)》、EPA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确定了地块内土壤中的关注污染物,并对各关注污染物的超标范围、超标程度和污染深度等进行刻画和分析。
从调查结果来看,土壤样品测试浓度超过第一类用地筛选标准的污染物共有20种,分别为4种重金属(砷、镍、铅、汞)、8种半挥发性有机物(苯并(a)芘、苯并(b)荧蒽、二苯并(a,h)蒽、苯并(a)蒽和茚并(1,2,3-cd)芘、咔唑、二苯并呋喃和1,4-二氯苯)、7种挥发性有机物(苯、甲苯、乙苯、氯苯、氯仿、1.2-二氯乙烷和三氯乙烯)和总石油烃。
从超标范围和污染程度来看,本地块土壤中主要关注污染物为苯、氯苯和苯并(a)芘,其中氯苯污染较为集中,主要在原氯霉素生产车间,苯的污染主要集中在原脑复康车间和罐区附近,苯并(a)芘的污染较为分散,在整个地块的大部分区域都存在超标。
3.1.2.3地下水污染情况
详细调查共在地块内布设了28口地下水监测井,目标层位同为埋深在22-23m的第一层砂层含水层;地下水监测点位数量满足每6400m2一个点位,整体上点位均匀分布,在满足建井条件的情况下覆盖到了所有区域,相对来说南侧下游区域密度更大。
区域地下水整体为V类或不满足V类标准水质,地下水质量极差。所有地下水监测井样品测试结果均不满足IV类水标准,每一口井均有多项指标检测浓度超过IV类水标准限值。整体上北侧水质好于南侧,南侧受到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的影响较大,氯苯、苯等物质检测浓度较高。从污染指标来看,共17项指标存在超IV类水质标准的情况,其中无机物7项,金属5项,挥发性有机物4项和总石油烃。
无机指标中高锰酸钾指数、氯化物、溶解性总固体、碘化物、挥发酚、氨氮等浓度较高,且普遍超标,说明本地块所在区域地下水已经受到人类活动的长期影响;金属超标物质主要为铁和锰,砷、铝、钠等指标为个别点位超标,主要与整个区域地下水背景值有关;VOCs超标的指标为苯、甲苯、乙苯和氯苯,与地块土壤关注污染物一致,主要是受到土壤中相应污染物超标影响;另外,本地块接近一半的监测井总石油烃也存在超标情况,但整体上检测浓度不高。
3.1.2.4土壤风险评估
1、关注污染物
通过地块污染调查数据分析,土壤中的关注污染物一共有16种,分别为铅、镍、砷、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苯、甲苯、乙苯、氯苯、三氯甲烷、1,2-二氯乙烷、二苯并呋喃和总石油烃。
地下水中的关注污染物包括砷、苯、甲苯、乙苯、氯苯和总石油烃。
2、评估分区
地块未来规划比较明确,按照住宅、公园、商业或商住分为3个区域分别进行风险评估。其中住宅按照第一类用地相关模型和参数进行风险计算,上层土壤确定为0-8m,下层土壤确定为8m以下;公园绿地按照第二类用地相关模型和参数进行风险计算,上层土壤确定为0-5m,下层土壤确定为5m以下;商业或商住混合用地由于未来用途还未完全确定,分别按照第二类和第一类用地进行风险计算,商业用地确定的上层土壤为0-5m,商住混合用地确定的上层土壤为0-8m。地下水按照相应区域的用地类型分别开展风险评估。
3、暴露参数选取
风险评估计算中的暴露参数选取主要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 (HJ25.3-2019),对几个参数进行了本土化的调整,包括土壤摄入量、暴露皮肤比例、土壤皮肤粘附系数、PM10、非饱和土层厚度、成人平均体重、土壤颗粒密度、含水率、室内地面到地板底部厚度等。
4、风险表征结果
(1)住宅区域(第一类用地)
从住宅区域(第一类用地)的风险表征结果来看,上层土壤(0-8m)中存在致癌风险不可接受的指标较多,11种关注污染物(镍、砷、 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二苯并(a,h)蒽、茚并(1,2,3- cd)芘、苯、乙苯、1,2-二氯乙烷和氯仿)中除1,2-二氯乙烷外,其他10种的总致癌风险均大于E-06。其中,砷的致癌风险达到了5.92E-04,苯并(a)芘和氯仿的致癌风险分别为1.74E-05和6.50E-05,其他污染物的致癌风险均在E-06级别。
上层土壤中存在非致癌风险不可接受的指标一共有5种,分别是镍、砷、总石油烃(C10-C40)、苯并(a)芘和氯苯。其中砷的危害商达到了27.2,其他污染物危害商均在4以下。
下层土壤中存在致癌风险的3种污染物(氯仿、苯、乙苯)的总致癌风险均大于E-06,其中氯仿的致癌风险达到了6.50E-05,苯和乙苯的致癌风险分别为1.29E-06和2.15E-06,整体风险不大。各污染物的总危害商计算值均小于1,住宅区域下层土壤的非致癌风险总体可接受。
地下水的风险表征结果来看,各污染物致癌风险计算结果均小于E-06,非致癌危害商计算结果均小于1,本区域作为住宅进行开发,地下水风险可接受。
(2)公园绿地区域
公园绿地区域上层土壤(0-5m) 存在超标的关注污染物共有 12 种,分别为总石油烃(C10-C40) 、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 苯、甲苯、乙苯、氯苯、氯仿和二苯并呋喃,其中存在致癌风险和非致癌风险的污染物 均为 8 种。从公园绿地(第二类用地)的风险表征结果来看,上层土壤(0-5m)中存在致癌风险不可接受的指标共有6种(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苯)。其中,除了苯并(a)芘的致癌风险达到3.02E-05以外,其他污染物的总致癌风险计算结果均在E-06级别。上层土壤中存在非致癌风险不可接受的指标有2种,分别是苯并(a)芘和氯苯。其中苯并(a)芘的危害商为3.96,氯苯的为3.38。
下层土壤(5m以下)中存在致癌风险的3种污染物(苯、乙苯、氯仿),其致癌风险计算结果均小于E-06,致癌风险均可接受,存在非致癌风险不可接受的指标只有氯苯,危害商为2.43。
地下水各污染物的总致癌风险均远远低于E-06,危害商远远低于1,该区域在未来地块作为公园绿地使用的情况下,地下水风险可接受。
(3)商住或商业区域
1)商住混合
上层土壤存在致癌风险的8种污染物(镍、苯并(a)蒽、苯并(a)芘、二苯并(a, h)蒽、乙苯、苯并(b)荧蒽、茚并(1,2,3-cd)芘、苯)中,有6种的致癌风险计算结果大于E-06(镍、苯并(a)蒽、苯并(a)芘、二苯并(a, h)蒽、苯并(b)荧蒽、茚并(1,2,3-cd)芘),苯和乙苯的计算结果小于E-06。除了苯并(a)芘的致癌风险为1.66E-05以外,其他污染物的致癌风险均在E-06级别。存在非致癌风险的5种污染物中,镍和苯并(a)芘的危害商大于1,分别为3.68和1.94,其他3种污染物的危害商均小于1,风险可接受。
从地下水风险表征结果来看,该区域内地下水关注污染物乙苯的致癌风险小于E-06,乙苯和氯苯的非致癌危害商均远远小于1,地下水风险可接受。
2)纯商业
纯商业用地开发条件下,上层土壤各污染物的非致癌危害商计算结果均小于1,非致癌风险可接受。镍和苯并(a)芘的致癌风险大于E-06,分别为3.42E-06和3.47E-06,其他污染物的致癌风险均小于E-06。
从地下水风险表征结果来看,地下水关注污染物乙苯的致癌风险小于E-06,乙苯和氯苯的非致癌危害商均远远小于1,地下水风险可接受。
3.1.3风险评估结论
根据《原东药南厂区环境污染场地土壤污染修复与风险管控方案》,通过地块污染调查数据分析,土壤中的关注污染物一共有16种,分别为铅、镍、砷、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苯、甲苯、乙苯、氯苯、三氯甲烷、1,2-二氯乙烷、二苯并呋喃和总石油烃。
地下水中的关注污染物包括砷、苯、甲苯、乙苯、氯苯和总石油烃。
地块未来规划比较明确,按照住宅、公园、商住分为3个区域分别进行风险评估。其中住宅按照第一类用地相关模型和参数进行风险计算,上层土壤确定为0-8m,下层土壤确定为8m以下;公园绿地按照第二类用地相关模型和参数进行风险计算,上层土壤确定为0-5m,下层土壤确定为5m以下;商住混合用地确定的上层土壤为0-8m。地下水按照相应区域的用地类型分别开展风险评估。
风险评估计算中的暴露参数选取主要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 (HJ25.3-2019),对几个参数进行了本土化的调整,包括土壤摄入量、暴露皮肤比例、土壤皮肤粘附系数、PM10、非饱和土层厚度、成人平均体重、土壤颗粒密度、含水率、室内地面到地板底部厚度等。
3.2场地修复及风险管控方案
3.2.1清挖修复目标
根据《原东药南厂区环境污染场地土壤污染修复与风险管控方案》以及本项目场地范围内超标污染物情况,确定修复与风险管控目标如下:
1、住宅用地区域清理目标
根据住宅用地区域土壤污染风险表征结果,结合风险控制值计算模型,得到了基于致癌和非致癌风险下的各关注污染物风险控制值。将该控制值与GB36600及其他相关标准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和管制值进行对比,得到本地块住宅区域内上层和下层土壤的修复与管控目标值。从风险控制值计算结果来看,除砷以外,其他污染物风险控制值均在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和管制值之间,且更靠近筛选值,保守起见,本次对于住宅区域上层土壤和下层土壤的清理目标值均选用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2、公园绿地区域清理目标
根据公园绿地区域土壤污染风险表征结果,结合风险控制值计算模型,得到了基于致癌和非致癌风险下的各关注污染物风险控制值。将该控制值与GB36600及其他相关标准中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和管制值进行对比,得到本区域内上层和下层土壤的修复与管控目标值。从风险控制值计算结果来看,各污染物上层土壤风险控制值均在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和管制值之间,且更靠近筛选值,保守起见,本次对于公园绿地区域上层土壤的清理目标值均选用第二类用地筛选值;下层土壤的清理目标主要参考风险控制值,并在不大于风险控制值的基础上取整。
3、商住混合区域清理目标
根据商住混合区域土壤污染风险表征结果,结合风险控制值计算模型,得到了基于致癌和非致癌风险下的各关注污染物风险控制值。将该控制值与GB36600及其他相关标准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和管制值进行对比,得到本地块住宅区域内上层土壤的清理目标值(下层土壤风险可接受)。从风险控制值计算结果来看,各污染物风险控制值均在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和管制值之间,且更靠近筛选值,保守起见,本次选用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3.2.2土壤修复目标值
对于重金属土壤,如采用非减量化修复方式,例如固化稳定化,在修复后由于污染物总量未削减,不能随意外排,应在浸出含量满足要求的情况下,送填埋场作为覆土填埋,本地块涉及到的砷、铅和镍这3种污染物的生活垃圾填埋场进场标准限值,该表参考的是《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99-2008)中的表1,浸出前处理方法为HJ/T300(醋酸缓冲溶液法)。
对于有机污染土壤,需修复至全部关注污染物浓度均低于GB36600中规定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其中二苯并呋喃选用的是辽宁省地方标准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3.2.3修复范围及修复方量
3.2.3.1土壤修复(清理)范围
根据土壤修复目标和地块污染情况,共计需修复的土方量为7.89万m3。
另外,根据地块内目前存在的3个土堆样品的检测结果,有2个点位的苯并(a)芘和1个点位的总石油烃(与其中一个苯并(a)芘超标点位重合)检测浓度超过了第一类用地筛选值,但不超过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污染土方量约600m3。
3.2.3.2土壤风险管控范围
本地块污染土壤清理是根据未来规划用地类型开展的,对于住宅用地的上层和下层土壤、商住用地区域的上层土壤均是将第一类用地筛选值作为清理目标,公园绿地上层按照第二类用地筛选值进行清理,公园绿地下层按照风险控制值(取整后)进行清理的。因此,在地块污染土壤清理后,公园绿地区域仍然会有下层土壤污染物浓度超过第二类用地筛选值的情况,对于这类点位要做好风险管控和后期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措施:
(1)污染土壤清理后,住宅用地和商住区域已不存在土壤污染物含量超过第一类用地筛选值的情况,在未来地块开发的过程中,严禁将公园绿地开发区域的土壤转运至住宅用地和商住用地区域。
(2)在公园绿地,部分点位的下层仍然存在某种污染物浓度超过第二类用地筛选值的土壤,禁止对其进行扰动,尤其是不能翻动至上层或出场。
(3)污染土壤清挖后,在公园绿地区域下层土壤仍存在污染(超第二类用地筛选值)的基坑内首先用铁丝网进行隔离,目的是将下层污染土壤(5m以下)和上层清洁土壤进行区分,铺设铁丝网后,至少先回填0.5m黏土并压实,可起到一定的污染阻隔作用,随后才能回填其他类型土壤(杂填土等)。
(4)地块内的住宅用地和公园绿地之间、商住用地和公园绿地之间等不同用地类型边界要有明显的区分,包括但不限于小区围墙、建筑周边硬化道路等。
3.2.3.3地下水风险管控范围
本地块地下水虽然整体上风险可接受,但部分区域内地下水VOCs污染浓度较高,在进行地块土壤修复的同时,针对地下水开展风险管控。管控措施为在重污染区域内建设地下水垂直阻隔帷幕墙,主要目的是防止污染较重区域的地下水继续向下游(南侧)扩散影响其他区域。
根据HJ25.3推荐的参数和模型,第一类用地(住宅)情景下,氯苯的地下水风险控制值为148.9mg/L,苯的为2.78mg/L,从地下水检测结果来看,所有检测井中苯的检测浓度均低于风险控制值,重污染区域内2口井的氯苯检测浓度超过风险控制值。为防止地下水重污染区域向下游,尤其是地块规划的住宅区域进行污染扩散,造成第一类用地区域地下水氯苯浓度升高甚至超过风险控制值。考虑氯苯检测浓度,采用克里格插值方法计算,并秉持保守原则,在风险控制值基础上,进一步降低阻隔限值,将经过插值计算后的地下水氯苯浓度超过100mg/L的区域进行垂直阻隔,如图3.2-17所示。同时,还要结合地块未来使用情况,对地下水开展长期监测。
对地下水污染浓度较高区域(均位于公园绿地区)进行垂直帷幕阻隔后,隔离墙渗透系数小于10-6cm/s,阻隔区内的地下水将难以继续向下径流,有效防止其他区域(尤其是本地块规划为第一类用地的区域)地下水受到影响,从而使地下水风险水平提高,进行地下水阻隔管控是必要的。本地块包气带厚度达20m以上,且是以粉质黏土为主,地下水补给方式主要为侧向径流补给,大气降水补给较弱,排泄方式主要为侧向径流排泄,蒸发排泄较弱。阻隔区域内建设垂直帷幕阻隔墙后,侧向径流补给和排泄基本阻断,大气降水和蒸发排泄基本也处于未建阻隔墙之前的平衡状态,阻隔区域不会发生由于微小水文地质条件改变而导致的明显水量变化或地质灾害,进行地下水阻隔管控是可行的。
3.2.4总体技术路线
根据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编制的《原东药南厂区环境污染场地土壤污染修复与风险管控方案》,本地块污染土壤治理与管控采用方案一:污染土壤清理+异位修复+风险管控+预防性措施的综合措施。对于清挖出的污染土壤,采用固化稳定化/填埋+热脱附方案,总体技术路线如下:
1)施工准备:定点放线,清理建筑垃圾,在原地块构建土壤暂存车间及地坪,设置文明施工措施。
2)土壤清挖后,重金属污染土壤经固化稳定化后送生活垃圾填埋场作为覆土使用;有机污染土壤进行热脱附处理,处理至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后作为渣土排放或利用。
3)对地下水重污染羽实施垂直阻隔。
4)对公园绿地区域下层(5m以下)仍有污染的部分实施水平阻隔。
3.2.5场地修复方案
3.2.5.1施工准备
(1)进场准备及文明施工
在地块四周设立围挡,高度为2.4m,设立标识防止无关人员进入。设立出入口,放置公示牌,车辆出入口设置洗车池。
准备降尘雾炮、异味抑制剂、防尘网、苫布等扬尘和气味控制设备和材料。
(2)地块平整及分区
对地块上遗留的建筑垃圾进行清理,并进行平整,根据修复区域坐标进行定位和分区,标识污染区和无污染区,合理设置场内道路。
(3)办公区准备
地块平整后,根据需要选择合适的位置设置办公区(项目部),用于办公、临时会议、耗材劳保用品存放、现场文件存放等,可采用临时板房。
(4)水电准备
生产及生活用水从附近市政管网的生活用水管道接入,由供水支管输送至施工用水点。做好基坑水、生活废水收集设施,检测后排入市政管道。
现场生产、生活供电由地块周边区域的变压器接电点接入,根据施工需要,架设供电线路,向需用点供应。
(5)暂存区、治理区准备
在原地块建设土壤清挖暂存车间1座,负压密闭,占地约2000m2,配套尾气处理装置。另外需建设污染土壤暂存区和处理1个,面积不少于1000m2,用于土壤临时转运。车间及土壤暂存区应采用水泥混凝土硬化,厚度不少于20cm。
(6)治理区准备
若治理修复在异地进行,则异地修复区域也应开展文明施工、办公区准备、水电准备等工作。另需要建立土壤预处理车间1座,负压密闭,占地约3000m2,配套土壤预处理设备及尾气处理装置。另外需建设污染土壤处理区1个,面积不少于1500m2,用于土壤处理、临时暂存和待检。车间及土壤处理区暂存区应采用水泥混凝土硬化,厚度不少于20cm。
若治理在原地进行,则可统筹考虑清挖暂存和土壤预处理车间、暂存和处理区的设置。
3.2.5.2土壤清挖技术要求
(1)清挖进场前的准备
为了保证清挖工作的顺利进行,需要清除地块上覆盖的建筑垃圾及其它障碍物,划分施工区域、界定分区地块边界、地块周转道路建设等准备工作,以保证工作面地块的形成,便于技术设备的安装和清挖、装卸、运输作业的进行。
1)场内施工区域的划分
在地块施工区域内,标定和划分出清挖区、运输通道和车辆周转区、重污染土壤暂存区,并在各个功能分区醒目位置设置标识牌。
2)地块内建筑垃圾的清除
对地块内覆盖在土壤表面的建筑垃圾应先期进行清除,不得将污染土壤混入建筑垃圾。
3)污染土壤暂存区及分类标识的设定
暂存区应设置不同分类的土壤堆存边界,设置相关分类标识,以利于分类装卸和运输。
4)施工机械准备
在土壤清挖处置之前,准备好相应的施工设备、工具和材料。根据地块内污染土壤的松散程度,配备挖掘机或者装载机等土壤清挖设备;根据土壤清挖的土方量,配置合适数量的自卸车等土壤运输设备;准备其他必须的工程材料,如防雨苫布、彩条布、发泡药剂等。
5)安全防护与人员培训
场地污染总体不重,但施工人员也应做好安全防护,包括工作服、口罩、安全帽等。
应对操作人员、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进行相关专业技术、安全防护、紧急处理等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培训。
(2)清挖作业要求
污染土壤清挖可同时穿插进行,并需要配备不同的挖掘机,避免交叉污染。本地块污染土壤主要分为直接工业用地利用的土壤和进行热脱附处理的土壤。
在清挖过程中,要进行必要的现场甄别。在每一类土壤清挖时既要确保属于该类别的污染土壤全部挖净,同时又要考虑较重的污染土壤中避免混入较轻的污染土壤,造成较重污染土壤的土方量增加,导致后续处理处置成本增大。
为达到开挖范围的目标边界,监测手段可采用快速检测仪器与方法。现场甄别检测作为清挖范围和深度边界确定的技术手段应采用快速鉴别手段与清挖操作同步进行,现场甄别可纳入监理的监管范围,由治理工程承担单位责成专人进行。在污染地块层的计划清挖范围和深度内进行清挖操作时,如污染土壤的颜色、气味等出现人体感官可察觉的明显的变化时,即可提取样品进行现场的快速检测,并以现场检测结果为依据进行土壤所属类型的快速甄别,然后根据土壤所属类别进行分类清挖、运输和处置。当污染土壤清挖到计划深度和计划边界时,应进行现场的采样甄别检测,根据现场甄别检测的结果确定实际的清挖边界。
根据已经确定了的各分类污染土壤的污染界面划定清理界限,利用铲车或者挖掘机按照污染土壤清挖分类表所规定的清挖深度进行清挖。若清挖到规定深度,但发现下层仍有与上层土壤颜色、气味等性状类似的时,应突破深度限制继续向下清挖,直至连续污染土壤下层边界。在清挖过程中发现疑似危险废物或高浓度污染物时,应立即停止挖掘作业。由操作人员身着重点防护装备挖掘,可将其装入准备好的包装容器内,单独装车运输。
清挖时挖掘机应由里到外依次进行清挖,设定好挖掘机的每次作业定位。挖掘机清挖施工作业范围应与载重运输车装车场位相匹配,尽可能减少挖掘机的移动次数,同时运输车辆进出地块应进行合理调度。挖掘机或铲车不能挖到的坑底死角,可用人工方式挖掘。
由于土壤中污染物含量分布不均匀,因而开挖过程中可能出现清挖至设定边界仍存在污染的情况,现场应进行甄别,并且以修复效果验收检测结果为准。
此外,由于地块红线边界上可能存在污染,因而可能出现清挖至红线时,侧壁仍超过清理目标的情况,此时考虑到清挖的可操作性,无法继续清挖,而治理修复效果评估时可进行记录,并提出相应的阻隔控制手段(如在超标段的侧壁上进行局部硬覆盖阻隔等)。
由于清挖土方量不大,为防止降水造成污染扩散,清挖前做好各项准备,清挖应在1~2天内完成,选择无降水天气施工。
(3)开挖放坡与支护
在基坑开挖过程中,采取有效监控措施,确保边坡土及动态土坡的稳定性;根据《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土方开挖要求,临时边坡值(高宽比)根据土质来确定①沙土(不含细沙和粉沙)为1:1.25~1:1.5。②一般性粘土:硬性1:0.75~1:1,硬塑性1:1~1.25,软性1:1.5。③碎石类:充填坚硬及硬塑粘性土1:0.5~1:1,充填沙土1:1~1:1.5。
采用逐级放坡的方式,设置多级平台,分层开挖。每1.5m高差左右设置为一级护坡,每级护坡之间过渡平台宽度为1-2m。开挖深度在5.0m以上时,应按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相关要求编制深基坑施工方案,经论证后实施。对于局部零星深度较大的污染土壤,可采用钢板桩+桩机取土的方式对污染土壤进行清理。
(4)清挖过程中的气味控制
本地块需清挖土壤中含有挥发性有机物污染,尤其是在原氯霉素生产车间(规划为公园绿地)区域,存在氯苯、苯等污染,这些污染物本身挥发性较强,且具有刺激性气味,在清挖过程中,要着重进行VOCs气味控制,防止在开挖过程中产生的气味过大而对周边敏感点产生环境空气二次污染影响,具体应采取以下多种气味控制措施。
1)每次开挖在确保清挖所有需清理污染土壤的同时,应该尽量减小开挖面,减少扬尘和气味产生。开挖作业遇天气等原因停工期间,必须用防渗膜覆盖裸露的开挖面。
2)在所有开挖的区域,均有采用移动式喷雾除尘机进行喷雾降尘。当开挖到存在VOCs污染的土壤时,应采用有机物挥发抑制剂和喷雾除尘机结合的方式,抑制有机物挥发、控制有机气体扩散。
3)现场对未开挖到位的裸露基坑断面喷洒有机物挥发抑制剂,对基坑开挖到位后土壤采用防雨苫布覆盖,最大限度的降低挥发性气体对人和环境的影响,同时可以减少施工扬尘。
(4)开挖的其他技术要求
1)在土方开挖前应再次核对清挖范围。
2)土方机械开挖采用由里往外逐轴平行退挖;各轴的挖掘机同时向后推进,边挖土边装车。
3)基坑四周及时搭设高安全栏杆,并挂安全网和安全标志。
4)夜间施工作业时必须照明充足,电工日夜值班。
5)挖掘机的把杆旋转区域内严禁站立人员,当挖掘机司机视线不清时应采取加强措施或停止开挖。
3.2.5.3土壤运输技术要求
污染土壤运输过程技术要求如下:
(1)污染土壤的运输采用全封闭的自卸运输车,土方车全部实行帆布软加盖密闭运输,且在运输过程中,需在车辆底部和侧壁铺设防渗膜,运输前对司机集中培训。
(2)装车过程中应采取防扬尘措施,装车完毕后,驾驶员应对土壤遮盖、与车体捆扎等安全措施及对现场影响车辆起动的不安全因素进行检查,确认无不安全因素后方可起步。
(3)车辆不可超载超速,按照既定路线运输。
(4)每辆车从场地离开前,需仔细清洗车辆轮胎,确保道路没有场地泥土洒落。
(5)运输单位与监理单位共同设计车辆出厂和接收专用单据,原场地和接收地点均应进行检斤或采取其他方式判断土壤土方量或重量,确保土壤运送至指定地点。
(6)运输单位应建立应急预案,在遇到事故或其他原因土壤洒落时,应及时采取避免土壤进一步扩散的措施,并及时组织清理。
3.2.5.4重金属污染土壤固化稳定化+填埋技术要求
(1)处理对象
对于重金属单一污染土壤,主要以Ni污染为主,还有As、Pb污染土壤,共计9165万m3。
(2)工艺流程及技术参数
固化稳定化的主要工艺包括:污染土壤预处理、污染土壤与药剂混合搅拌、处置后土壤的堆置与养护、处理后土壤检测达标送往生活垃圾填埋场。
固化稳定化工程主要参数如下:
1)规模:每天300-500m3(按照3台设备估计)
2)破碎筛分后土壤粒径:<40mm
3)含水率:20%左右
4)药剂类型:天然矿物及石灰
5)药剂投加量:2%-5%
6)养护时间:5-7天
7)主要设备:ALLU斗及类似筛分混拌设备,混拌不少于3次
应选用专用设备(筛分、混拌)对土壤进行处理,确保出土颗粒较小、药剂混合均匀,不宜选用挖掘设备进行简单混拌。
处理后的土壤运至设定好的土壤暂存区进行养护及检测。重金属污染土壤养护时间为5-7天。待养护土壤按照污染程度不同分别堆置成长条土垛,并将土壤含水率补水调节至20%左右后用防尘网覆盖进行养护。
(3)处理后土壤检测及验收
固化稳定化后土壤重金属浸出含量应低于《生活垃圾填埋场控制标准》中(GB16889-2008)中浸出液污染物浓度限制。按照每500m3土壤采集一个样品进行验收监测,前处理方法为HJ/T300-2007。
同时,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前,应开展危险废物特性鉴别,危废鉴别单位应符合《关于加强危险废物鉴别工作的通知》(环办固体函〔2021〕419号)要求,并在并在全国危险废物鉴别信息公开服务平台注册备案。排除危险废物特性后,土壤作为生活垃圾填埋场覆土使用,运送至沈阳市老虎冲生活垃圾填埋场。
3.2.5.5有机污染土壤热脱附技术要求
(1)热脱附对象
热脱附处理对象为以有机污染为主的污染土壤,其中石油烃污染土方量为672m3,多环芳烃污染土方量为2.8万m3,VOCs污染土方量4.1万m3,重金属与多环芳烃复合污染土方量336m3。有机污染土壤实方量约7.0万m3,合11.2t,其中3m以上污染土壤去除约35%左右的建筑垃圾和石块,实际需要热脱附进炉土壤约9.6万t。
另外,对于重金属和多环芳烃复合污染土,需要单独一批次进行处理,热脱附处理后,对该批次土壤进行采样检测,如重金属总量或浸出含量仍然超标,则需要再进行固化稳定化后填埋,如不超标则可随其他处理后土壤外排。所有有机污染土壤均需处理至相关污染物满足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为止。
(2)前处理
采用专业的土壤筛分设备对污染土壤进行筛分,将石块和杂物等筛出并根据需要进行清洗,清洗后的石块等经检测可按照建筑垃圾排放。污染土壤利用专业土壤破碎设备对土壤进行破碎,以保证后续的异位热脱附的效果。前处理后,土壤含水率应低于30%,其80%以上的土壤粒径需小于50mm,并不能有大块团状(粒径大于15cm)出现。为防止环境空气污染,前处理应在密闭车间内实施。
(3)热脱附分类
根据加热方式的不同,异位热脱附技术可以分为直接热脱附技术和间接热脱附技术两类。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脱附系统和尾气系统。对于直接热脱附,污染土壤进入热转窑后,与热转窑燃烧器产生的火焰或热烟气直接接触,被均匀加热至目标污染物气化的温度以上,达到污染物与土壤分离的目的。由于土壤和火焰直接接触,直接热脱附拥有很高的处理能力(20-160t/h),但也产生了大量尾气处理成本。间接热脱附热介质与土壤间接接触,脱附气体通过冷凝、过滤排放,具有烟气量小、二噁英产生量少的关键性优势,特别适合于高含量的农药类有机污染物的治理,但缺点是处理能力较低(5-8t/h),冷凝下来的废物及过滤产生的废活性炭仍需要按照危废进行高温焚烧。
对于本地块来说,直接热脱附和间接热脱附均可满足处理要求,可根据设备的可用性、时间和成本角度进行选择。
(4)直接热脱附技术要求
1)主要工艺
主要工艺流程包括土壤预处理—回转窑加热(得到处理后土壤)—烟气高温焚烧—降尘—冷却降温—布袋除尘—活性炭吸附—碱洗—排放,如图5-6所示。
2)主要技术参数
①前处理:土壤粒径<50mm,含水率<30%(质量含水率)。
②单台热脱附规模:25-30t/h
③进料系统:采用自动进料装置,进料口应配制保持气密性的装置,以保证炉内焚烧工况的稳定;进料时应防止废物堵塞,保持进料畅通;进料系统应处于负压状态,防止有害气体逸出。
④回转窑加热温度及停留时间:300-500°C、20-30min
⑤二段炉温度及停留时间:>850°C、停留时间不少于2s
⑥急冷要求:烟气从500°C急冷至烟气温度<200°C时间不大于1s
⑦二噁英控制:布袋前应喷入钙粉和活性炭粉
⑧除尘要求:袋式除尘器
⑨排气筒高度:≥15m
⑩自动控制及监测:热脱附装置的自动化控制系统主要在中央控制室,自动控制的主要内容包括进料系统控制、热脱附控制、烟气和工艺尾气净化系统控制、排渣系统控制等;主要环节应设置温度、压力传感器向中控室实时传输系统工况;宜在排气烟道设置常规指标(含氧量、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的在线监测传感器,实时传输至中控室。
⑪能源:天然气或柴油
⑫出土:从热处理设备末端出来的土壤物料温度较高,且物料颗粒较细,容易产生扬尘。加热处理后的土壤喷湿后出土,喷淋过程的加水量大约为7-10%。处理后的土壤至待检区存放。
3)污染物排放标准
排气筒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规定的限值;碱洗塔工艺水循环使用,部分碱洗塔工艺水中和后可用于急冷降温使用,处置结束后工艺水经处理达到《综合污水排放标准》(GB8978)及辽宁省地方标准后排放;热脱附二次燃烧炉前除尘产生的土壤(灰)可与脱附后土壤合并;布袋产生的飞灰按照危险废物 (HW18)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设施处置。
处理后的土壤以及预处理筛分的石块和建筑垃圾等按照不超过每500m3取一个样品进行检测,达到修复目标后可作为渣土外排或再利用。
4)管理要求
热脱附设备组装调试后,应进行试生产,同时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对废气排放、无组织排放、土壤处理效果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进行全面生产。
土壤的贮存与处理处置应制定详细、全面、操作性强的规章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应建立完整的处理处置过程记录,包括贮存记录、处置记录、设备运行参数记录、脱附后污染土壤的外排记录等。
(5)间接热脱附技术要求
1)主要工艺
主要工艺流程包括土壤预处理—脱附加热(得到处理后土壤)—烟气冷凝——吸附—二次燃烧,见图5-6。
2)主要技术参数
①前处理:土壤粒径<50mm,含水率<30%(质量含水率).
②单台热脱附规模:5-10t/h。
③进料系统:采用自动进料装置,进料口应配制保持气密性的装置,以保证炉内焚烧工况的稳定;进料时应防止废物堵塞,保持进料畅通;进料系统应处于负压状态,防止有害气体逸出。
④加热温度及停留时间:300-500°C、20-30min。
⑤密闭要求:系统应处于负压状态。
⑥活性炭更换:应有自动预警设置,确保活性炭及时更换。
⑦能源:天然气或轻质柴油。
⑧排气筒高度:≥15m。
⑨自动控制及监测:热脱附装置的自动化控制系统主要在中央控制室,自动控制的主要内容包括进料系统控制、热脱附控制、烟气和工艺尾气净化系统控制、排渣系统控制等;主要环节应设置温度、压力传感器向中控室实时传输系统工况;宜在排气烟道设置常规指标(含氧量、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氧化碳)的在线监测传感器,实时传输至中控室。
⑩废水处理:洗气废水和清洗废水宜采用预处理+高级氧化的处理工艺;冷凝、气液分离废水宜采用预处理+高级氧化+吸附/生化的处理工艺。废水处理宜采用撬装式设备及全封闭式结构。
⑪出土:从热处理设备末端出来的土壤物料温度较高,且物料颗粒较细,容易产生扬尘。加热处理后的土壤喷湿后出土,喷淋过程的加水量大约为7-10%。处理后的土壤至待检区存放。
3)污染物排放标准及监测
大气排放要求同直接热脱附;工艺水可经处理后循环使用,处置结束后工艺水经处理满足《综合污水排放标准》(GB8978)及辽宁省地方标准后排放;污水处理污泥应作为危险废物(HW49)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设施处置。
处理后的土壤以及预处理筛分的石块和建筑垃圾等按照不超过每500m3取一个样品进行检测,达到修复目标后可作为渣土外排或再利用。
4)管理要求
同直接热脱附。
(6)处理量要求
根据项目实施周期,热脱附总体处理量应>900t/d。
3.2.5.6地下水重污染羽垂直阻隔技术要求
常用的原位地下水垂直阻隔形式包括地连墙、旋喷桩、搅拌桩等,本项目拟选择水泥搅拌桩进行污染区域的原位垂直阻隔。
(1)技术路线
工艺技术路线如下图所示。
施工前应进行成桩不小于2根工艺性试验,确定喷浆量、钻进速度、提升速度、搅拌次数等参数。经检测满足设计和质量要求后,方能进行大面积施工。
(2)施工方法
止水帷幕采用桩径φ650,水泥掺量13%(根据工程实施可以略微调整),最终要求形成帷幕体渗透系数小于10-6cm/s。施工时成桩见图3.2-12。
施工方法包括:
1)场地整平,清除一切地面和地下障碍物,场地低洼处先抽水和清淤,分层务实回填粘性土,必要时可以搅拌石灰或水泥,确保桩机站位处地基稳定。
2)桩位布置,按设计图排列布置桩位,在现场用经纬仪或全站仪定出每根桩的桩位,并做好标记,每根桩位误差±5cm。
3)桩机就位,搅拌桩机到达作业位置,由当班机长统一指挥,移动前仔细观察现场情况,确保移位平稳、安全,待桩机就位后,用吊锤检查调整钻杆与地面垂直角度,确保垂直度偏差不大于1%。在桩机架上画出以米为单位的长度标记,以便钻杆入土时观察、记录钻杆的钻进深度,确保搅拌桩长不少于设计桩长。
4)备制水泥浆,按成桩工艺试验确定配合比拌制水泥浆,待压浆前将水泥浆倒入储浆桶中,制备好的水泥浆滞留时间不得超过2h。
5)预搅下沉,启动浆喷机电动机,放松起重机或卷扬机钢丝绳,使浆喷桩机沿导向架自上而下浆喷切土下沉,开启灰浆泵同时喷浆,边喷浆边旋转,使水泥浆和原地基土充分拌合,直到下沉钻进至桩底标高,并原位喷浆30s以上。
6)提升喷浆搅拌,确认浆液已经到桩底时,以试验确定的速度提升搅拌钻头边喷浆边旋转,提升到离地面50cm处或桩顶设计标高后再关闭灰浆泵,在原位转动喷浆30s,以保证桩头均匀密实。
7)重复上下搅拌,喷浆机提升到设计桩顶标高时,为使软土和水泥浆浆喷均与,再次将浆喷机边旋转边沉入土中,到设计加固深度后在将浆喷机提升出地面。
8)提钻、转移,将搅拌钻头提出地面,停止主电机、空压机,填写施工记录表,桩机移位并校正桩机垂直度后进行下一根桩施工。
(3)施工参数
工程实施参数见下表。具体实施过程可略微调整。最终目标渗透系数必须小于1.0×10-6cm/s。其中,成桩深度参考了本地块调查期间获取的第二层黏土埋深数据(32-33m),在进行垂直阻隔施工前,应针对施工区域开展详细勘察,确保成桩深度能够进入第二层黏土层至少2m。
3.2.5.7水平阻隔技术要求
(1)地表重塑
通过对地块进行地貌重塑,削坡开级,使坡面便于下步隔离施工,阻隔覆盖系统对顶面不应小于5%。
对需要阻隔的区域进行清理、平整。技术要求:
1)平整度:±10mm/m2,基面平整顺直;
2)压实度:90%以上,经碾压后方可在其上铺设铁丝网;
3)纵、横坡度:纵横坡度宜在2%以上;
(2)铺设阻隔层
针对需要水平阻隔的区域铺设铁丝网+黏土阻隔层,黏土阻隔层厚度应在50cm以上,渗透系数应低于1.0×10-5cm/s。
3.2.7二次污染防治
(1)大气污染防控措施
1)土壤清挖、短驳、装车过程中采用喷雾降尘方式抑制扬尘产生。尤其是清挖过程中,在遇到VOCs污染较重区域(原氯霉素生产车间、公园绿地区域)清挖时,应同时采用喷雾和有机物挥发抑制剂进行处理,防止产生较大的VOCs异味,对周边居民和工作人员产生影响,在必要时可采用密闭大棚进行作业。
2)清挖到位的断面和清挖出的污染土壤应及时苫盖。为防止清挖后裸露土壤出现扬尘或挥发性气味,也为了防止由于降水而在基坑内形成积水并随着入渗影响下层土壤,在清挖到位的基坑内应及时采用防渗阻隔材料进行苫盖;对于清挖出来的土壤无法及时转运的,在暂存期间也应进行苫盖,防止污染土壤扬尘和流失,造成其他区域二次污染。
3)加强运输管理,提高清运速度,合理装卸,规范操作,缩小扬尘影响范围。尤其是在运输有机污染土壤时,除合理装卸和包装外,还应在运输车堆土最外侧及包装材料内侧喷洒有机物抑制剂,防止运输途中有异味产生。
4)运输车辆应安装尾气净化器,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料,严禁使用劣质燃料。所有机动车辆需在市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进行排气污染定期检测,并取得环保检验合格标志。
5)在原地及异地修复场地修建土壤暂存及预处理车间,车间负压,通过有组织排放,宜采用除尘+活性炭吸附,通过不低于15m排气筒排放。
6)热脱附设施应严格按照《污染土壤修复工程技术规范异位热脱附》(HJ1164-2021)的相关要求,确保达标排放。
7)水泥窑协同处置设施应按照协同处置环评及批复要求,确保各类废气达标排放。
(2)水污染防控措施
1)地块清挖时配备基坑水、洗车废水收集装置及处理设施,处理合格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后排放至市政污水管道;当水量较小时,也可以收集后通过罐车运输方式送至污水处理厂处理。
2)热脱附设施应配备一体化工艺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工艺水循环使用,工程完工后的废水处理达标后排放。
3)水泥窑协同处置设施应按照协同处置环评及批复要求,确保各类废水达标排放。
(3)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防控措施
1)稳定化送填埋场作为覆土使用的土壤按照固废管理,送填埋场前应进行稳定化效果检测和危险废物特性鉴别,确认不属于危废后方可转移。
2)热脱附设施产生的固体废物属于危险废物的如飞灰、冷凝残渣、污泥等,应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3)建筑垃圾应按照城管部门要求,送往定点建筑垃圾综合利用设施进行资源化处理。
4)针对生活垃圾,应设立集中的垃圾桶,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若选择水泥窑协同处置方案,则应开展待处置土壤的危险废物特性鉴别;水泥窑协同处置过程产生的固体废物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处理处置。
(4)噪声污染防控措施
1)尽量选用低噪声或备有消声降噪声设备的施工机械;
2)对强噪声设备,以隔音棚、隔音罩或隔音屏障封闭,遮挡,实现降噪;
3)加强环保意识的宣传,采用有力措施控制人为的施工噪声,严格管理,最大限度地减少噪声扰民;
4)高噪声设备近距离操作的施工人员应佩戴耳塞,并应安排轮流作业或缩短其劳动时间,以降低噪声对人耳造成的伤害。
(5)土壤污染防控措施
1)土壤暂存区、治理区域应进行硬化处理。2)严格限制清挖阶段清挖机械的活动范围,防止将污染土壤带离污染区域。3)污染土壤装载时,严禁运输车辆超载,确保在运输过程中不往外撒落。
4)污染土壤外运一律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属于危险废物的,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其他污染土壤填写自制联单)。
5)大风或者大雨天气无法施工时,用防雨布覆盖已经挖开的土壤,减少扬尘或雨水冲刷,避免发生二次污染。
6)外排再利用土壤相关指标应满足GB36600-2018第一类筛选值要求,且感官正常(不能有颜色、味道异常)。
(6)地下水污染防控措施
1)土壤暂存区、治理区应进行硬化处理。
2)废水、固废的储存、处理设施应进行防渗处理。
3)在原地块和异地处置地块布设地下水监测井,监控修复和风险管控过程对地下水的影响。
4)水泥窑协同处置设施的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应按照环评及审批意见执行。(7)二次污染监测计划
根据工程特点,参考国内、省内同类项目,提出项目施工阶段的环境监测计划,如表3.2-11所示。施工单位应根据以下监测计划结合选用的方案进行细化,指标和频次不低于下表要求。当选择水泥窑协同处置作为修复方案时,应结合该设施的环评批复、排污许可和下表统筹环境监测计划,但频次、指标不得低于下表要求。
3.2.8自检要求
3.2.8.1自检原则
采用程序化和系统化的方式规范污染地块修复与风险管控过程和行为,所选用的评估标准与设计的验收程序有章可循,科学合理,保障地环境质量安全,确保地块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物得到有效控制,不再进一步迁移扩散。
自检坚持分阶段自检和每批必检原则。
分阶段自检是指将验收分为污染土壤清挖后的基坑自验收和异地处理后土壤的自验收,根据施工进度,依次对各阶段开展自检工作。
每批必检原则是指将各个自检阶段分为若干批次,每个批次都必须开展检测。
自检测的主要依据是修复目标和《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土壤风险管控效果评估技术导则(试行)》(HJ25.5-2018)和《污染地块地下水风险管控和风险管控技术导则》(HJ25.6-2019)。
3.2.8.2自检目的
修复与风险管控效果自检是在污染地块修复与风险管控过程中针对各项施工工艺的实施效果所开展的检测,主要为了考察各项工艺的实施效果,包括原地土壤清挖、异地污染土壤治理、地下水阻隔性能检测、土壤水平阻隔检测等,目的在于:
(1)对地块内污染土壤清挖后的基坑及侧壁进行采样监测,确保按照清理目标要求将所有需治理的污染土壤清挖干净。
(2)对异地治理修复后的土壤,按批次开展采样监测,确保污染物含量满足修复目标要求(以修复后土壤去向为准)。
(3)对地下水垂直帷幕阻隔墙进行性能检测,确保达到阻隔标准。
(4)对污染土壤水平阻隔区进行检查,确保阻隔达到标准要求。
(5)优化工程进度,为压缩工期提供技术支持;
(6)对项目管理水平进行考核。
3.2.8.3基坑清挖效果自检
根据HJ25.2清挖验收包括坑底和侧壁,以表层样为主,原则上网格大小不超过20m×20m。侧壁采用等距离布点方法,根据边长确定采样点数量,一般不超过40m。当清挖深度小于等于1米时,侧壁不进行垂向分层采样;当清挖深度大于1m时各层采样点之间垂向距离不小于1m,采集0-20cm土壤。
基坑坑底测试指标为最下一个地块层的污染因子,基坑侧壁监测指标为所在地块层的污染因子。预计共需采集350个样品。
3.2.8.4异位修复效果自检
针对需进行异地治理修复的7.89万m3污染土壤,按照不超过500m3监测一个样品的频率进行取样监测。重金属污染土壤监测砷、铅和镍的浸出含量,浸出方法为HJ/T299,测试方法为相应国标方法;VOCs、PAHs、TPH污染土壤分别监测相应污染因子,测试方法为国标或行业标准。预计采集180个样品,土壤污染物含量应低于修复后土壤去向地的用地标准,如去向不明确或去向地提出相关要求,土壤污染物含量应低于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3.2.8.5阻隔效果自检
地下水阻隔方式为采用水泥搅拌桩建设垂直帷幕,相关材料用量和型号应满足设计要求,施工工艺和相关参数也应满足相关设计要求。垂直阻隔帷幕墙渗透系数应低于10-6cm/s,通过采集试块进行检测。
污染土壤水平阻隔采用的是铁丝网+黏土覆盖,覆盖铺设过程中使用的相关材料用量和型号、施工工艺也应满足设计要求,水平阻隔覆盖的黏土渗透系数应低于10-5cm/s,通过采集试块进行检测,并对采样处进行恢复。
3.2.8.6潜在二次污染区域检测
本地块污染土壤在原地清挖和运输过程中,可能会对其他无污染表层土壤造成一定影响,在原地基坑验收实施的同时,应针对可能受影响区域(有污染土洒落的清挖附近区域、场内短驳路线附近)开展表层土的采样监测,检测指标主要为多环芳烃,部分区域根据实际情况检测相关重金属指标,确保地块内无污染土残留。
污染土壤在进行异地修复时,也可能会对修复场地造成一定影响,在整个修复工程结束之后,应针对修复场地中存在裸露土壤的区域开展表层土采样监测,监测指标主要为重金属和多环芳烃。
3.2.8.7环境空气和土壤气监测
原地块清理及阻隔完成后,应进行一次(一组)环境空气和土壤气监测。
环境空气方面,在商住、绿地和居住用地每类区域至少布设一个点位,连续监测3天,每天4个时段,监测指标建议为HJ644全部VOCs污染物,并涵盖苯、氯苯、氯仿、乙苯、甲苯等特征污染物。
土壤气方面,在商住、绿地和居住用地的每类区域原VOCs污染较重的区域布设10个点位,监测1次,监测指标建议为HJ644全部VOCs污染物,并涵盖苯、氯苯、氯仿、乙苯、甲苯等特征污染物。
3.3修复方案实施情况
为了使本项目场地修复工程能够安全、有序、按时完成,中检生态环境科技(辽宁)有限公司(原辽宁森淼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在该项目场地修复工程施工前进行了周密的部署及准备,于2022年5月编制了施工方案,于2022年5月9日召开了施工方案专家评审会,通过专家审查并备案。
3.3.1总体技术路线
本次修复采用“污染土壤清理+原位修复+异位修复+风险管控+预防性措施”的综合描施,根据修复方案中提供的污染土壤分布情况和清挖范围,制定施工方案的技术路线。
施工方案的主要工艺路线较原修复方案的调整如下:
1、固化稳定化后土壤由原修复后送至填埋场填埋改为修复后制砖。
2、深基坑(54、54B地块)由清挖异地热脱附修复改为原位化学氧化修复。
施工方案的主要工艺路线:
一、居住和商住
有机物污染(VOCS、多环芳烃、石油烃)土壤进行异地异位热脱附处理。
重金属+PAHs污染土壤,先热脱附再固化稳定化。
重金属污染土壤采用固化稳定化+制砖工艺。
根据修复方案中各不同土壤层位修复和清理范围,需清理的土方主要集中在5.0m以上,其中居住(东侧)有局部位置VOCs污染深度达28m,面积为535.84m2,针对此部分土壤进行3-4个点的采样检测,如检测合格则不需处置;若检测结果不合格采用化学氧化工艺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土壤再进行采样检测,若结果仍不合格则清挖出运至热脱附处理设备处进行修复处理。
二、公园绿地
5m以上部分:有机物污染土壤进行异地异位热脱附处理,重金属污染土壤采用异地异位固化稳定化工艺。
5m以下仍存在污染土壤采用水平阻隔技术。
地下水污染区域采用垂直阻隔技术。修复方案中采用垂直阻隔的区域在深度20-35m范围内采用双管高压旋喷工艺进行垂直阻隔。
3.3.2修复工程实施进度
2022年7月1日,项目正式开工,在乐动官方网站南厂区地块进行放线、测量、清挖。
2022年7月2日场地开始清挖工作,2022年8月14日污染场地清挖完成,并在清挖过程中进行土壤运输,清挖后的土壤全部运输到锦州黑山修复场地进行修复处理。按照施工方案原计划清挖土方量90000m³,经过现场实际污染情况,累计清挖土方量127534.84m³(其中包含不污染土壤)。
2022年7月4日至2022年8月15日进行污染土运输工作,从乐动官方网站原场地运输至锦州黑山县修复场地,累计运输土壤量为64745.84m³(去除建筑垃圾)。
2022年8月8日至24日,在东药南厂区修复场地进行原位化学氧化修复。
2022年8月29日至9月2日,在东药南厂区修复场地进行水平阻隔施工,水平阻隔共完成工程量11882平方米。
2022年7月13日在原场地进行垂直阻隔施工,2022年8月21日施工结束,采用双管高压旋喷桩施工工艺,全长491m,平面呈封闭型。共布置1090根桩,桩长35m,上部空钻20m,下部成桩15m。
2022年8月4日至8月31日,在黑山修复场地进行固化稳定化处理,累计处理重金属污染土壤7304.26m3,重金属与多环芳烃复合污染土壤方量335.88m3,合计共7640.14m³。
2022年7月9日,热脱附设备正式启动,开始运行处理。
2022年9月11日,运送至修复场地的51078.5m³(50742.62m³+335.88m³)土方量全部采用热脱附设备治理完毕。
3.3.3工程实施情况
本项目污染场地位于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重工街(二环路)以东,北三路以北,北二路以南,鑫丰御景庭住宅小区以西。
本次施工计划清挖土方量为90000m³,于2022年7月正式启动,实际施工时根据现场污染情况清挖土壤的土方量为82178.8m3(含建筑垃圾,不含清洁土壤)。清挖后的土壤按照施工方案运输至黑山县营房新型墙材有限公司异位修复场地进行热脱附修复和固化稳定化修复,实际完成热脱附修复土方量为50742.62m³,固化稳定化修复土方量7304.26m³,热脱附+固化稳定化修复土方量为335.88m³。
3.3.4清挖与运输
本项目清挖的污染土方量为93415吨。污染土壤82178.8m3(含原位修复6363m3、建筑垃圾17433m3)。
开挖作业区采取全封闭围挡,在行车方向上留出专门的出入口,作为施工人员、设备的专用通道。
为解决原地施工过程中土壤暂存、周转、设备布置等问题,在原场地建设地坪6200平方米,原地车间(钢结构覆膜大棚)500平方米。
在污染场区出口处置洗车设施,运输车辆每次出场前将车轮及车身残存的土冲洗干净后方可离场。
土方机械开挖采用由里往外逐轴平行退挖;各轴的挖掘机同时向后推进,边挖土边装车。开挖放坡时,边坡挖土作为清洁土暂存于场地。清挖顺序见下图:
清挖过程中应尽量减小开挖作业面,线边缘挖掘时,自线外适当的坡度向内挖掘,保证线内的挖掘深度为其相应的修复深度。
对于清挖地块重点区域,监理对开挖采取旁站方式进行全程监控,认真核对开挖边界、开挖深度。
清挖作业时,根据修复技术方案现场标定拐点桩号和高程。
建筑垃圾处置措施:对现场施工过程筛分出的建筑垃圾进行采样检测,采集一些石块,在实验室进行磨碎检测,按本项目修复关注污染物进行检测,经检测合格的建筑垃圾在场地内就地利用。
所有运输车辆在出场之前确认车次,在目的地由监理人员进行再次确认。运输过程中在原场地、运输路线、目的地均有监理人员进行监督,对运输路线及区间运输情况进行全程押运严格控制。运输过程中监理要求运输车队严格控制车速,严禁超车,避免扬尘及遗撒、在运输期间未发生运输车辆事故,转运过程中污染土没有遗撒,未发生污染周边环境事件,转运期间所有运输车辆均安全无事故运输至异地处置场区。运输前熟悉运输线路,确保在发生意外事故后各方能够采取有效应对措施,使污染范围不扩散。
本项目采用边清挖边运输的施工方式,土壤的运输采用陆运方式进行运输,从污染场地运输至处置场地,运输主要路线为:场区北三路出口—开发大路—辽中高速口—满都户高速口—省道304—京抚线—人民路—黑山县营坊新型墙材有限公司。
3.3.5垂直阻隔与水平阻隔
3.3.5.1垂直阻隔
1、施工范围
垂直阻隔采用双轴高压旋喷桩,结合地勘报告,含水层为粉细砂③、中粗砂④和砾砂⑤层,该部分为阻隔区域,粉质黏土②和粉质黏土⑥为隔水层,要求阻隔范围进入隔水层至少2m。重污染区域垂直阻隔封闭后,旋喷桩实际完成工程量491m。施工桩长35m,其中阻隔区桩长15m,空钻桩长20m。
2、工艺流程
本项目采用高压旋喷进行垂直阻隔施工,工艺流程如图所示。
3、高压旋喷桩垂直阻隔施工
(1)钻机就位
钻机就位应准确、稳固、垂直,下杆前采用水平尺校正钻机垂直度,根据施工放线移动钻机至设计孔位使钻头对准旋喷桩设计中心,并作好试运转,同时挖好排浆沟和废浆池。并进行钻机调试,首先进行低压(0.5MPa)射水试验,用以检查喷嘴是否畅通,压力是否正常。
(2)钻孔
射水试验后,即可开钻,射水压力由0.5MPa增至1.0MPa,目的是减小摩擦阻力,防止喷嘴被堵。当第一根钻杆钻进后,停止射水。此时压力下降,接长钻杆,再继续射水、钻进,直到钻至桩底设计标高。
(3)浆液配制
配制浆液与钻孔同时进行。浆液配比为水灰比=1:1(重量比),水泥掺量每米不小于200kg,水泥为42.5级普通硅酸盐水泥。制备浆液严格按比例投料,浆液做到搅拌均匀,随配随用。
(4)旋喷
施工时注浆管钻进到土层预定深度后,通过在管底部侧面的一个同轴喷嘴,同时喷射出高压浆液和空气两种介质的喷射流冲击破坏土体。即以高压泵喷射出浆液从内喷嘴高速喷出。并把压缩空气从外喷嘴喷出,在高压浆液流和它外圈环绕气流的共同作用下,使破坏土体的能量明显增大,喷嘴边喷射边旋转边提升,使固结体的直径显著增加。固结体呈圆柱状,形成旋喷桩体。
(5)拔管及冲洗
喷到桩高后,注浆泵停机,立即拔出注浆管,用清水冲洗管路,防止凝固堵塞。移动钻机至下一桩位,重复上述作业。
4、水泥质量自检
本次高压旋喷桩采用P·O 42.5袋装水泥,根据施工进度分批次进场。共进场3390吨P·O 42.5袋装水泥,所有水泥从灯塔市塔东水泥有限公司采购,出厂时均达到合格标准。进场后,在监理见证下,按照每200吨一个检验批,分17个批次进行了采样送检,检测结果显示,所有批次水泥质量均为合格。
5、垂直阻隔质量自检
(1)检测方案
根据施工图设计的要求,钻孔取芯数量不少于施工孔数的1%,且检测数量不得少于6点,检测桩芯渗透系数和抗压强度。高压旋喷桩要求28d墙身无侧限抗压强度不小于1MPa,墙体渗透系数k<1.0×10-6cm/s。
本项目施工过程中,高压旋喷桩取芯11组,平均约45m钻孔取芯一组。
(2)检测结果
本项目高压旋喷桩取芯11组,抗压强度和渗透系数检测结果统计如下表。
经检测高压旋喷桩的渗透系数和抗压强度均满足设计要求,质量合格。
施工单位委托沈阳市勘察测绘研究院有限公司对垂直阻隔渗透系数进行测试,垂直阻隔检测现场采用钻探取芯,实验室做抗压强度试验和渗透系数试验。于2022年8月17日、24日、28日、9月2日、9月10日分别采样。测试结果满足垂直阻隔帷幕墙渗透系数低于10- 6cm/s。
3.3.5.2水平阻隔
绿地公园区域以5m深度为分界,5m以上超筛选值的进行修复,能够保证未来绿地使用深度空间,如铺设市政管线等;污染土壤清挖后,在公园绿地区域下层土壤仍存在污染(超第二类用地筛选值)的基坑进行水平阻隔,共完成水平阻隔面积11882m2。
在基坑内首先铁丝网进行隔离,目的是将下层污染土壤(5m以下)和上层清洁土壤进行区分,铺设铁丝网后,回填0.5m粘土并压实,可起到一定的污染阻隔作用,随后回填其他类型土壤(杂填土等),粘土来源为场地内的清洁粘土。
施工单位委托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对水平阻隔渗透系数进行测试,水平阻隔检测现场取环刀样品,在实验室做变水头渗透试验。
于2022年8月31日、9月7日分别采样。测试结果满足水平阻隔覆盖的黏土渗透系数应低于10-5cm/s 。水平阻隔渗透系数结果:
3.3.6原位化学氧化施工
根据修复方案中各不同土壤层位修复和清理范围,需清理的土方主要集中在5.0m以上,其中居住(东侧)有局部位置VOCs污染深度达28m,对于深基坑部分采用原位化学氧化工艺进行修复。
本次原位化学氧化工艺主要涉及到的点位为54和54B两个点位,涉及的土方量为6363m³。
原位化学氧化/还原技术是通过向污染区域的土壤注入氧化剂或还原剂,通过氧化或还原作用,使土层中的污染物转化为无毒或毒性相对较小的物质,达到修复的目的。常见的氧化剂包括高锰酸盐、过氧化氢、芬顿试剂、过硫酸盐和臭氧等;常见的还原剂有硫化氢、连二亚硫酸钠、亚硫酸氢钠、硫酸亚铁、多硫化钙、二价铁、零价铁等。本项目选用过硫酸钠药剂作为化学氧化修复药剂。
原位化学氧化/还原技术可以处理包括石油烃类、BTEX(苯、甲苯、乙苯、二甲苯)、酚类、MTBE(甲基叔丁基醚)、含氯有机溶剂、多环芳烃、农药等大部分有机物(由化学氧化法处理),以及重金属类(如六价铬)和氯代有机物等(由化学还原法处理)在内的多种污染物。修复工程中,如果土壤存在腐殖酸、还原性金属等物质,将会消耗较多的氧化剂;而渗透性较差的土层(如粘土)会使药剂传输速率减慢;另外还可能会存在产热、产气等不利影响,同时,土壤的pH值也会对反应产生较大影响。
原位化学氧化技术的系统组成主要有:
1、药剂制备/储存系统:包括药剂储存罐、药剂注入泵、药剂混合设备、药剂流量计、压力表等;
2、药剂注入井(孔);
3、药剂注入系统(注入和搅拌):包括药剂储存罐、药剂注入泵、药剂混合设备、药剂流量计、压力表等;
4、监测系统。
本项目实施过程:
1、处理系统建设:确定的注入井位置和数量等参数,按照设计的方案建立起处理系统,下图为现场药剂注入点位布置图,注入深度为20-28m,设119个注入点,间隔为2.4-3.19m:
2、药剂注入过程:依据前期实验确定的药剂对污染物的降解效果,选择适用的药剂。确定注入浓度、注入量和注入速率,通过药剂搅拌系统对药剂进行充分混合,然后注入药剂,药剂注入过程中做好对温度和压力变化的实时监视。本项目选择过硫酸钠作为氧化剂,药剂注入情况见下表。
3、开展修复中及修复后的监测。主要包括对污染物浓度、pH、氧化还原电位等参数的监测,如果污染物浓度出现反弹,则需要进行补充注入。
本次修复注入深度为20-28m,药剂为过硫酸钠,注入药剂量为1.5t,药剂作为氧化剂与土壤中的有机物反应消耗,由于注入位置涉及含水层,未反应的剩余药剂会对区域地下水造成一定影响,主要影响地下水的pH值、硫酸盐等指标,剩余药剂对区域地下水的影响可以忽略,随着地下水对药剂的降解消耗,影响会逐步减小。
3.3.7污染土异位处置情况
异位修复场地位于锦州市黑山县,场地占地面积4万m2,具体位置如下:
修复场地内已有3万平方米硬覆盖地面,可用于布置设备、储存土壤。污染土储存区,刚性防渗结构,底部选用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渗材料和人工合成有机防渗材料作为主要的防渗系统材料。使用地下刚性防水技术,仅混凝土防渗地面厚度即达200mm。其防渗透系数符合《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11)。
热脱附修复场地内指定区域内安装修复大棚,大棚内地面采用硬化地面,修复大棚尺寸:1000㎡,修复大棚内气体采用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处理后达标的废气由15m烟囱排出。
3.3.7.1固化稳定化施工
累计修复重金属污染土壤7640.14m3(含重金属污染土壤7304.26m3、重金属+有机污染物土壤335.88m3),具体施工情况如下。
1、临时储存
为保证修复治理的连续,清挖出的土壤宜在场地内设立储存区。储存区具有防雨、防尘和防渗漏的功能,并且能够有效地防止二次污染。储存区设防渗膜,将清挖出的土壤置于膜上,之后再将膜的边缘拉起,翻盖在土壤表层,使得膜对土壤表层形成全部包裹状,避免雨水冲刷和风力吹散。
2、筛分流程
先将污染土壤中颗粒在粒径在30-50mm大小的块状颗粒通过前筛和破碎设备进行预处理。预处理土壤通过传送带或挖掘机传送至进料斗,进料斗物料按一定速度进入筛分系统。筛上产品进入由配料传送带系统运至料仓与固化剂等混合。
3、药剂混合处理
污染土壤与药剂的混合主要包括土堆整形,药剂铺洒,污染土壤药剂混合,按照小试确定的药剂质量和污染土壤质量比投加修复药剂。首先将药剂投加至污染土壤表面,再对药剂和土壤进行搅拌混合,混合时间尽量长,以保证药剂和土壤的均匀性,使得药剂和污染土壤充分接触。
药剂配比过程:
(1)将土壤重金属稳定固化剂比例添加到自来水中进行溶解,配成药液,与土壤搅拌均匀即可。
(2)投加量:具体用量需根据实际污泥中重金属浓度而定,项目投加量为重金属离子浸出浓度的3倍。
4、处理后土壤处置
(1)土壤堆放
处理后的土壤放置土壤暂存区进行堆放养护。项目为重金属污染土壤,养护时间2-3天。带养护土壤按照处理时间不同分别堆置成长条土垛,并调节土壤含水率,防治扬尘和二次污染。
(2)处理后最终处置
固化稳定化工程主要参数如下:
(1)处理规模:40-50m3/h;
(2)药剂名称:土壤重金属稳定剂、水泥、粉煤灰;
(3)药剂型号:稳定剂(BC-10SH)、水泥(32.5号)、粉煤灰(二级灰);
(4)投加比例:稳定剂投加量5g/m³,水泥投加量:50kg/m³,粉煤灰投加量:50kg/m³;
(5)反应时间:采用ALLU斗进行预混拌后,再用搅拌机混拌大于三次,反应一分钟;
(6)稳定时间:稳定时间2-3天。
处理后的土壤满足修复目标要求,2022年9月,乐动官方网站委托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对东药南厂区地块固化稳定化产生的修复土壤(以下简称“固化稳定化修复土壤”)进行危险废物鉴别。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依据《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 298-2019)和《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 5085.1~GB 5085.6),对委托鉴别的固化稳定化修复土壤进行了危险特性鉴别,鉴别结果固化稳定化修复土壤不属于危险废物。建议固化稳定化修复土壤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利用处置。
危废鉴别: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修复施工单位转运污染土壤的,应当制定转运计划,将运输时间、方式、线路和污染土壤数量、去向、最终处置措施等,提前报所在地和接收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转运的污染土壤属于危险废物的,修复施工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的要求进行处置”。
《固体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GB 34330-2017)第4.3条规定,“在污染地块修复、处理过程中,采用下列任何一种方式处置或利用的污染土壤:1)填埋;2)焚烧;3)水泥窑协同处置;4)生产砖、瓦、筑路材料等其他建筑材料”的属于固体废物。
本项目重金属污染土壤修复和再利用技术路线为:重金属单一污染土壤异地固化稳定化+制砖利用,重金属+有机复合污染土壤异地热脱附+固化稳定化+制砖利用。在制砖利用前,污染土壤分别采用热脱附、稳定化这两种土壤修复技术进行治理修复(异位热脱附、固化稳定化均列入污染土壤修复工程技术规范的规划体系中,前者已经发布,后者已完成征求意见),此时污染土壤仍作为土壤进行管理,其转运、暂存、修复过程的二次污染防治和环境管理与其他污染土壤相同,执行“修复方案”提出的相关措施,以及“土壤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转运计划报所在地和接收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制砖利用前,按照GB 34330相关要求,该部分土壤属于固体废物,并根据“部长信箱”的回复“经鉴别属于固体废物的,需要进行危废鉴定”开展危险废物特性鉴别。以确保固化稳定化修复后的土壤不属于危险废物,可以进入一般制砖窑炉进行利用。
3.3.7.2 热脱附修复
本项目施工时选用一台处理量25-30t/h热脱附处理设备(KM-4)、一套处理量为15-20t/h的热脱附处理设备及两套处理量为10t/h的热脱附处理设备,最终在计划工期前完成热脱附修复目标,累计修复污染土壤51078.5m3。
2022年7月9日,热脱附设备(一套25-30t/h设备和一套15-20t/h设备)正式启动,开始运行处理。
2022年8月22日,启动两套应急热脱附设备,四套设备同时运行,2022年9月11日,运送至修复场地的79436吨土方量全部采用热脱附设备治理完毕。
(1)预处理部分
污染土壤开挖后转移至预处理大棚,在大棚内先用ALLU粗筛至20cm以下,进料含湿量≤20%,进料粒径3cm以下。预处理大棚要求密闭防雨,并配有尾气收集处理装置,尾气达标排放。
(2)热脱附部分
预处理后的土壤经过计量后,通过计量输送设备送入处理单元,在燃烧室内用天然气燃烧的高温烟气导入处理器单元通过直接和间接相结合的方式加热污染土壤进行热脱附处理,使物料在600~800℃的气氛下加热到150~400℃以上,促使污染物气化挥发,使目标污染物与土壤颗粒分离去除,完成后土壤从第四级处置单元排出,通过出料螺旋输送机加湿冷却后待检。
(3)尾气部分
处理器内的尾气先后进入旋风除尘器多管旋风除尘器进行粗除尘,除尘后的尾气一部分回流至燃烧室进行烟气再循环利用,一部分进入氧化室进行再加热,加热温度(800-1000)℃,尾气停留时间大于2秒,除去尾气中的有害气体,完成后尾气经过预热器夹套层,回收烟气余热。滞后经过蒸发冷却器(带脱酸功能),进入空气换热器与空气换热,在1秒内冷却至200℃避免有毒气体二噁英产生,冷却后的尾气进入布袋除尘器进行除尘,由烟囱排入大气中,系统中动力由引风机提供,引风机设置在布袋除尘器后烟囱前。
本项目土壤暂存区设置在热脱附区域内,未处理土壤和处理后土壤分区堆放。土壤堆存区于现场配备足量的防尘网和塑料防雨膜,在取土时,局部打开覆盖的塑料膜,取土后及时覆盖、压实,避免无组织扬尘;施工单位已在现场配备有机物挥发抑制剂,并定期喷洒,在天气恶劣时增加喷洒频率和喷洒量,减少有机废气的无组织排放。
热脱附处理前土壤先经预处理,通过ALLU斗和钢筛两道筛分,筛分出大块石子和建筑垃圾等,预处理后的土壤再通过挖掘机装入热脱附设备进口。
3.3.8修复后土壤去向
本项目修复后土壤暂存在锦州市黑山县营房新型墙材有限公司暂存场地,用于后期制砖。土壤堆存区施工单位已于现场配备足量的防尘网和塑料防雨膜,在取土时,局部打开覆盖的塑料膜,取土后及时覆盖、压实,避免无组织扬尘。
土壤使用前制定详细具体方案,针对利用方式及对应环保防治措施等主要工作内容进行合理详细设计;使用时记录使用范围及使用土量,并留下详细档案;
使用过程中做好防尘、防遗撒措施,防止使用过程造成二次环境污染。
3.3.9修复工程完成情况
该地块从2022年7月1日开始施工,至8月14日完成基坑清挖,经效果评估检测,基坑清挖达到实施方案中提出的修复要求。
根据转运单统计,本项目共计清挖污染土82178.8m3。转运至异地修复场污染土64745.84m3。
3.3.10修复后土壤自检
3.3.10.1污染土壤清挖基坑/侧壁效果自检
(1)基坑清挖范围测量
采用测量仪器对清挖范围拐点坐标进行现场测量,确定施工现场异位修复范围是否符合要求。
①标准坐标点引入:为准确定位清挖边界拐点坐标,首先将场内已知的标准坐标点引入到清挖区域。
②清挖拐点坐标测定:在基坑附近确定两个坐标点,然后借助已知点坐标,分别测定基坑边界所有拐点坐标。
③拐点坐标点比对:将测定的边界拐点坐标与修复确定的拐点坐标进行比对,确定现场修复范围是否符合要求。
(2)基坑清挖深度测量
①标准高程引入:先将场内已知的标准高程点引入到清挖区域。
②清挖深度的测量:将测量结果与该区域的原始高程进行比较,计算清挖深度及其误差,确定是否达到规定的清挖深度。
(3)基坑清挖效果自检
根据《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土壤修复效果评估技术导则(试行)》(HJ25.5-2018)要求:对基坑的坑底和侧壁进行布点和采样。以采集表层土壤样品为主(0~20cm),必要时采集深层样品,检测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指标时,其土壤样品的采集深度不小于0.2m(表层裸露土壤以下)。
本项目基坑自检由辽宁鑫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检测,自检合格后向修复效果评估单位进行基坑侧壁验收检测,监测报告见附件。
根据自检结果可知,侧壁各因子检测值达到了修复目标值,说明现场清挖到位。
3.3.10.2污染土壤异位修复效果自检
异位处置土自检采样,根据《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土壤修复效果评估技术导则(试行)》(HJ25.5-2018)中采样布点要求,对于异位修复后土壤,以每500m3修复后土壤为单元取样检测。
本项目土壤异位修复自检辽宁鑫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检测,自检合格后向修复效果评估单位进行修复土壤验收检测,检测结果达到修复目标值。
3.4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3.4.1 二次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3.4.1.1实际环保措施落实情况与风险管控方案时期对比
根据环境监理报告可知,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如下。
3.4.1.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现场落实情况
施工现场废气主要来源为挖掘和装运工程产生的有机废气和扬尘产生的有机废气等。上述现场废气的影响具有阶段性的特点,一旦施工活动结束,其废气影响也就随之消除。本项目采取以下有效措施,减轻对周围区域的环境影响:
(1)挖掘运输大气污染防治
为防止扬尘导致污染物扩散,施工现场采用移动式喷雾除尘机进行喷雾降尘、抑制有机物挥发、控制有机气体扩散,出厂门口设置洗车台。
清挖现场设置封闭大棚,对清挖暂时未能运出的土壤进行暂存。
现场对未开挖到位的裸露基坑断面喷洒有机物挥发抑制剂,对基坑开挖到位后土壤采用防雨苫布覆盖,最大限度的降低挥发性气体对人和环境的影响,同时可以减少施工扬尘;运输车辆应用帆布遮盖,严禁洒漏,减少运输过程废气排放。
挖掘出的待处理污染土壤用防雨苫布遮盖。
严格控制场地内及周边的大气中的有机物含量,同时定期监测清挖场地周边,尤其是下风向的挥发性有机物气体的浓度。若发现浓度过高,应立刻停止开挖清运过程。
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施工现场进行环境监测,大气监测采用便携式PID快速检测仪分析空气中有机物含量,如果出现场地中污染浓度较高,应立即停止施工,并采取相应措施(加大药剂投放量、控制作业面)降低大气中有机气体,防止对施工人员产生危害。
(2)处置过程大气染防防治
对于处置场,施工工地地面、车行道路进行硬化等降尘处理。热脱附的预处理应车间内进行,热脱附严格按照工艺参数要求,确保达标排放。根据自检报告,施工期间,治理区域边界处无组织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浓度监控限制;居民区大气环境质量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
3.4.1.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现场落实情况
施工现场噪声主要来源为场地准备时的场内机械作业,开挖作业噪声、运输噪声、废气治理风机噪声等。上述施工噪声的影响具有阶段性的特点,一旦施工活动结束,其噪声影响也就随之消除。本项目将采取以下有效措施,减轻对周围区域的环境影响:
(1)原场地
1)高噪声设备布局远离居民区。
2)加强施工管理,尽量降低施工现场噪声。
3)在场地上建造面积合适的隔声房,将噪声产生量较大的设备集中摆放在隔声房内;水泵安装减震装置。
4)严格控制施工时间,需要夜间施工应及时报批,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扰民。
(2)异地
1)维修、管理高噪音的器具,使设备处于低噪声、良好的工作状态,降低噪音污染。
2)加强施工管理,尽量降低施工现场噪声。
居民区环境噪声执行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治理区域边界处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厂界噪声限值》(GB12523-2011)。
3.4.1.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现场落实情况
施工现场固体废物主要来源为场地生活区垃圾、施工现场原有的固体废物、现场挖掘出的固体废物。本项目采取以下有效措施,减轻对周围区域的环境影响:
1)施工现场设立专门的废弃物临时贮存场地,废弃物分类存放,分生活垃圾储存区、一般固废储存区和危险废物储存区,对有可能造成二次污染的废弃物必须单独贮存在危险废物储存区,设置安全防范措施且有醒目标志。
2)施工现场设置若干活动垃圾箱,派专人管理和清理。
3)禁止在工地焚烧残留的废物或将废物随意堆放。
4)废弃物的运输确保不遗撒、不混放、送到政府批准的单位或场所进行处理、消纳。
5)对可回收的废弃物做到再回收利用。
6)污染治理措施产生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现场收集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污染标准》(GB18599-2001)及标准修改单(公告2013年第36号)的相关要求;现场收集的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标准修改单(公告2013年第36号)要求。
3.4.1.5土壤污染防治措施现场落实情况
为防止污染土壤可能造成的二次污染,采取以下措施:
(1)原场地
1)严格限制清挖阶段清挖机械的活动范围,防止将污染土壤带离污染区域。
2)污染土壤装载时,不准装大块,卸料时应尽量放低铲斗;严禁运输车辆超载,并加盖密闭式加盖装置,确保在运输过程中不往外撒落。
3)在作业区出口处设置清洗池,对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进行清洗,严禁带泥上路。
4)大风或者大雨天气无法施工时,用防雨布覆盖已经挖开的土壤,减少扬尘或雨水冲刷,避免发生二次污染。
5)对于当天清挖出且未及时转运的土壤,放置在厂区中污染较严重的地块上,并用防雨布覆盖,减少扬尘或雨水冲刷。此外,该暂存地块应做好相应的防渗处理,防止发生二次污染。
(2)异地
1)卸料前,应确定四周应无人员来往。卸料时,应将车停稳,不得边卸边行驶;卸料过程中尽量做到减缓速度和降低落差,减少人为污染扩散;卸料后,应及时使车厢复位,方可起步,不得在倾斜情况下行驶。
2)修复后土壤用防尘网进行覆盖,防治扬尘。
3)大棚内定期用雾炮进行降尘,厂区用洒水车进行降尘。
3.4.1.6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现场落实情况
(1)原场地
原场地废水主要有洗车废水、基坑废水。基坑废水经检测合格后排入市政管网,洗车废水统一收集暂存,现场设置污水处理设备,处置达标后排放至市政管网。
(2)异地
异地处理废水来源主要为热脱附产生的废水,其中一套热脱附设备系统不产生废水,另一套设备每小时产生废水量为2t,现场设置一套污水回用水处理设备处理,处理达标后进行回用,产生污泥送至有资质单位进行危废处理。
3.4.1.3环境污染事故的处理
工程施工过程中无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3.4.2施工单位环境监测落实情况
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委托检测公司按照修复方案监测计划要求对土方清挖前及异位修复运行前、环保设施调试运行阶段、运行期、修复工程结束后分别对环境空气、废水、废气、噪声进行了监测。
3.4.2.1检测方案
施工单位防治二次污染监测方案如下:
3.4.2.2 检测结果
检测时间如下:
2022年7月10日,基坑水自检;2022年7月16日~7月11日,环境空气自检;2022年7月30日,环境空气自检;2022年8月1日~8月2日,环境空气、无组织废气、噪声、地下水、废水自检;2022年8月30日,环境空气自检。
根据检测报告,施工期间废气、废水、噪声等全部达标排放。经鉴别,固化稳定化修复后的重金属土壤不属于危险废物。
3.4.3环境监理情况
受业主单位委托,辽宁省环保集团碧海环境保护有限公司对本次修复工程开展环境监理工作。
监理单位于2022年7月4日入场,现场一共委派6名专业监理工程师,全程对现场进行旁站监理。经过现场监理,施工单位按照经专家评审的效果评估方案、施工方案要求施工,完成了原东药南厂区环境污染场地修复工程的全部修复内容。有效的落实了风险管控方案中要求的预防土壤二次污染防治措施、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水污染防治措施、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等各项环保措施。
3.4.3.1 监理过程
本项目派设现场组织机构共计6人,公司配置总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工程师4人、监理员1人。
本工程环境监理主要包括施工准备阶段环境监理、工程实施阶段环境监理和工程竣工效果评估阶段阶段环境监理三项内容。
(1)施工准备阶段环境监理(2022年5-6月)
受到建设单位工作委托后,环境监理单位及时进行资料收集和现场踏勘工作,与建设单位签订环境监理合同,根据合同要求以及污染场地修复工程规模和特点组建环境监理机构,编制污染场地修复工程环境方案,并根据工程修复方案等设计文件以及相关规范标准,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进行审核,重点审核主体修复工程及二次污染控制措施与修复方案的相符性。
(2)工程实施阶段环境监理(2022年7月1日-9月11日,7月4日入场)
召开环境监理第一次工地会议,开展环境监理工作,重点对施工内容落实及变化情况、二次污染控制措施落实情况和污染事故应急措施落实情况实施监理,同时为建设单位提供技术咨询,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告知施工单位。配合效果评估监测单位落实工程监测等工作。
(3)效果评估阶段环境监理(2022年9月)
修复工程完成后,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编制污染场地修复工程环境监理报告,参加工程效果评估现场检查会议,并参加修复工程效果评估工作。
3.4.3.2 监理报告结论
乐动官方网站北三路南厂区污染场地修复工程监理项目认真落实了风险管控方案以及修复技术方案等要求,环境监理对上述文件中所涉及到的环保措施进行了监理,得出如下结论:
施工期情况:
经监理部现场核查,本项目现阶段开挖完成地块,清挖范围、清挖深度、转运过程均符合相关环保要求。
项目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有效的落实了风险管控方案中要求的预防土壤二次污染防治措施、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水污染防治措施、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等各项环保措施。
通过采取各种措施,本项目施工建设过程中废水、扬尘、噪声等各种污染物的排放基本满足环境保护标准要求。
建议建设单位委托效果评估单位全面调查本项目污染土修复治理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效果评估标准。如符合效果评估标准尽快组织效果评估验收。
4地块概念模型
4.1资料回顾
4.1.1收集审核的相关资料
(1)《原东药南厂区环境污染场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2021年8月;
(2)《原东药南厂区环境污染场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2022年1月;
(3)《原东药南厂区环境污染场地土壤污染修复与风险管控方案》,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2022年1月;
(4)《原东药南厂区环境污染场地修复项目施工方案》,辽宁森淼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5月;
(5)《原东药南厂区环境污染场地修复工程监理项目环境监理报告》,辽宁省环保集团碧海环境保护有限公司,2022年9月。
(6)《原东药南厂区环境污染场地修复项目工程竣工报告》,中检生态环境科技(辽宁)有限公司,2022年9月。
4.1.2相关图件
场地地理位置示意图、平面布置图、修复范围图、污染修复工艺流程图、修复过程照片和影像记录等。
4.1.3审核内容与结果
对收集的资料进行整理和分析,并通过与现场负责人、修复实施人员、环境监理人员等进行访谈,通过以下5方面审核确定修复实施工程基本满足相关文件与修复效果评估的要求。
(1)场地目标污染物、修复范围、修复目标和修复技术
修复技术方案确定的目标污染物、修复及管控范围、修复目标见本报告章节3.2。不同污染类型的土壤采用不同的修复技术。
①目标污染物
施工方案修复目标污染物与风险评估、修复技术方案的确定的目标污染物一致。
②修复范围
施工方案修复范围与风险评估、修复技术方案的修复范围一致。
③修复目标
施工方案修复目标与风险评估、修复技术方案给出的修复目标一致。
④修复技术
本项目污染土壤采用“固化稳定化+热脱附+化学氧化+原位阻隔”的多技术联合治理方案。
(2)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根据修复技术方案等要求,修复过程采取环保措施主要包括:①出场车辆冲洗防止造成二次污染;②土壤清挖、短驳、装车过程中采用喷雾降尘方式抑制扬尘产生。③在基坑清挖、土壤转运、土壤暂存、治理修复过程中对废气、废水、噪声等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
通过对修复过程施工记录、污水处理与转运记录、监理记录和监测数据、监理报告等的审核,确定修复方案和施工方案提出的环保措施均已得到落实。
(3)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通过对场地修复过程施工记录、施工完结报告、环境监理报告及施工过程影像等资料的审核,修复实施过程中基本落实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措施、现场人员劳动保护措施、以及风险防范措施与应急预案等,施工未出现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故或施工人员健康损害及周边群众投诉等事件。
(4)污染土壤修复情况
通过施工完结报告、监理报告与检测数据,实际施工时根据现场污染情况清挖土壤的土方量为82178.8m3、原位氧化修复6363m3。清挖后的土壤按照施工方案运输至锦州市黑山县营房新型墙材有限公司异位修复场地进行热脱附修复和固化稳定化修复,实际完成热脱附修复土方量为50742.62m3,固化稳定化修复土方量7304.26m3,热脱附+固化稳定化修复土方量为335.88m3。
(5)评估文件与资料情况
经文件审核,修复工程前期的《地块调查报告》、《风险评估报告》及《修复技术方案》均按环境保护管理要求完成审核备案。修复工程各相关技术资料与附件齐全完整、内容详实。
4.2现场踏勘
经过现场踏勘,通过照片和文字记录了污染地块的修复工程情况和环保措施落实情况、工程进度、污染土外运和暂存情况等。
4.2.1核定修复范围
通过现场勘察及人员访谈,检查对照场调报告与实施方案中的污染区域拐点坐标,施工过程记录,监理出具的相关资料等,确认污染区域已进行清理,开挖边界与相关文件要求基本一致。污染土壤的修复范围(基坑开挖面积与深度、异位修复土壤工程量)基本符合修复方案要求。
4.2.2识别现场遗留污染
(1)通过建设单位与环境监理单位全程的监管,基本判定现场清挖深度及范围符合《技术方案》的要求。
(2)通过建设单位与环境监理单位对修复施工单位现场监管记录,并勘察现场,所有污染土壤修复合格后暂存于暂存区,并采用苫布遮盖。
(3)清挖现场设备已撤出场地,黑山县营房新型墙材有限公司异位修复场地设备截至2022年9月尚未拆除,现场已进行了妥善处置,未发现在现场随意洒落或遗留。
4.3人员访谈
通过与项目实施过程中相关参与人员的访谈了解项目实施过程,本项目实施按照项目施工方案进行,清挖顺序、检测环节、环境保护措施等合规。工程运行过程中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
4.4地块概念模型
经资料搜集和审核、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基本掌握场地治理与修复工程的实施情况,结合前期工作确定的场地水文地质条件、污染物空间分布、修复技术选取等实际情况,重新更新修复后地块的概念模型如下:
4.4.1地块修复概况
4.4.1.1修复起始时间
原东药南厂区地块修复起始时间为2022年7月1日,完成时间为2022年9月11日。
4.4.1.2修复范围
基坑清挖范围及深度与修复技术方案、施工方案确定的修复范围一致,未发生变化,其中54、54B基坑采用原位氧化方式修复。
4.4.1.3修复目标、修复设施设计参数
本次修复采用“污染土壤清理+原位修复+异位修复+风险管控+预防性措施”的综合描施,本项目土壤修复过程中修复目标未发生变化,54、54B地块由清挖异地修复改为原位氧化修复。
4.4.1.4清挖工程量复核
根据《原东药南厂区环境污染场地土壤污染修复与风险管控方案》,本项目清挖的总土方量为90000m3(实方,含清洁土),其中污染土壤78933m3,重金属污染修复土方量9165m3,有机污染土壤及复合污染土壤修复土方量69768m3。
根据施工单位提供资料可知,实际清挖的总土方量为污染土壤82178.8m3(含原位修复6363m3、建筑垃圾17433m3)。实际清挖污染土方量大于设计清挖量,说明本项目土壤清挖完成了设计土方量。
4.4.1.5修复工程量复核
(1)处理方量复核
根据《原东药南厂区环境污染场地土壤污染修复与风险管控方案》,本项目重金属污染修复土方量9165m3,有机污染土壤及复合污染土壤修复土方量69768m3。
根据施工单位提供资料及《原东药南厂区环境污染场地修复工程监理项目环境监理报告》可知,实际重金属污染修复土方量7304.26m3,有机污染土壤修复土方量50742.62m3,重金属+有机污染土壤335.88m3。实际修复污染土比修复方案中少,主要因为开挖土方建筑垃圾较多,且6363m3有机污染土采用原位修复。
(2)原位阻隔面积复核
施工方案原位阻隔水平阻隔面积为11882m2,垂直阻隔491m,实际原位阻隔水平阻隔面积为11882m2,垂直阻隔491m。完成了技术方案的要求。
4.4.1.6修复工艺复核
按照施工方案,重金属污染土壤采用固化稳定化处理,有机污染土壤及复合污染土壤采用热脱附处理;实际重金属污染土壤采用固化稳定化处理,有机污染土壤及复合污染土壤采用热脱附处理,修复工艺无变化。
4.4.2关注污染物情况
根据本项目《场地调查及风险评估报告》阶段数据,对比《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土壤中超过第一类用地筛选标准的污染物共有20种,分别为4种重金属(砷、镍、铅、汞)、8种半挥发性有机物(苯并(a)芘、苯并(b)荧蒽、二苯并(a,h)蒽、苯并(a)蒽和茚并(1,2,3-cd)芘、咔唑、二苯并呋喃和1,4-二氯苯)、7种挥发性有机物(苯、甲苯、乙苯、氯苯、氯仿、1.2-二氯乙烷和三氯乙烯)和总石油烃。
热脱附处理过程中土壤中的目标污染物会排到空气中,产生二次污染物,热脱附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修复施工单位在修复施工期间,对清挖场地、暂存场地、异位修复场地修复过程产生的大气、废水、噪声、固废、污染土壤均进行了安全有效的二次污染防治。项目实施过程中未发生重大环境事故、施工安全事故和周围居民的投诉事件。对清挖、暂存场地、修复场地大气和噪声进行环境监测,结果均满足相应标准要求。施工未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本项目污染场地内清挖出污染土壤全部转运至异位修复场地进行修复,清挖后地块内基坑侧壁土壤各污染物浓度低于修复目标值。
暂存场地及异位修复场地有潜在二次污染风险。本项目暂存场地及异位修复场地地面均进行了硬化处理,土壤堆体采用密目网或篷布覆盖,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4.4.3地质与水文地质情况
(1)土壤
根据实际清挖土壤情况,场地土壤地层岩性与调查阶段一致,从表层到深层分别为杂填土、粉质黏土、砂土和粉质黏土,本地块土壤各层位性质简述如下:
①杂填土:杂填土分布于整个厂区范围内,多为杂色,松散、稍湿,并含有砖块、碎石和粉质黏土等。层厚多在1-3m之间,层底高程在43m-41m之间
②粉质黏土:在整个厂区范围内连续分布,一般呈现黄色或黄褐色,部分区域受到人为活动影响后呈现灰褐色或灰黑色,质地较软,层顶埋深在1-3m,层顶高程约43-41m。从整个地块范围来看,中部和西侧绝大多数区域内,该层厚度均在20m左右,层底高程在22-20m之间;东侧及南侧少部分区域内在地表以下5-6m之间夹有一层粉细砂,厚度在1-2m不等,再下仍为第一层粉质黏土,埋深与其他区域基本一致。
③-1细砂:灰褐色,主要由石英、长石等组成,饱和,部分区域含少量黏性土或粉砂,呈中密状态,该层位于整个砂层(厚度约8m)的顶部,细砂层厚度约1-2m,少部分区域可达3m,在整个厂区内分布不连续。该层埋深在22-24m之间,层顶高程约22-20m,层底高程约21-19m,再下为中砂和粗砂层。
③-2中砂:灰褐色,主要由石英、长石等组成,均粒结构,含少量粉细砂,饱和,呈中密状态,该层位于整个砂层的中部,中砂层厚度约2-3m,在厂区内分布基本连续。该层埋深在23-25m之间,层顶高程约21-19m,层底高程约20-18m,再下为粗砂层或砾石层。
③-3粗砂:灰褐色,主要由石英、长石等组成,混粒结构,级配一般,含少量砾石,饱和,呈密实状态,该层位于整个砂砾石层的中下部,粗砂层厚度普遍在1-2m,在厂区内分布基本连续。该层埋深约在25-27m之间,层顶高程约20-18m,层底高程约19-17m,再下为砾砂层或第二层粉质黏土层。
③-4砾砂:灰褐色,主要由石英、长石或结晶岩组成,混粒结构,一般粒径2-20mm,最大70mm左右,充填中粗砂,饱和,呈密实状态。该层位于整个砂砾石层的下部,厚度在2-4m左右,在厂区内连续分布。该层埋深约在27-29m之间,层顶高程约19-17m,层底高程约16-14m,再下为第二层粉质黏土层。
④粉质黏土:黄褐色~灰褐色,在整个厂区内连续分布,呈现出软可塑状态,稍湿-湿。该层赋存于第一稳定含水层(砂砾石层)之下,为第一层弱透水层,初见埋深约29-30m,在本次勘察最大深度(45m)范围内,仍未穿透本层。
整体上来看,地块包气带土壤以粉质黏土(亚黏土)为主,厚度达20m以上,东侧和南侧少部分区域内,在粉质黏土层中夹了一层砂土(厚度约1-2m),形成天窗,丰水期内有上层滞水。第一层粉质黏土连续分布区域,在6-10m层位上由于黏土层渗透系数有一定差异,丰水期也会在上层渗透系数相对较大的黏土层中形成一定积水,但并不稳定,且水量很小,几乎无侧向径流。含水层为砂土,透水性较好,水量较为丰富,是本地块所在区域的主要浅层含水层。
(2)地下水
根据区域水文地质资料分析,调查地块应有2个第四系含水层,第1个为埋深在22m左右的砂层,厚度约10m,第2个为埋深在47m左右的含砾砂层,厚度在12-15m之间,两个含水层之间为15m左右厚的黄色亚粘土层。
地下水流向为大致由北向南,水力坡度为0.0009-0.0013。
①地下水的补给
区域地下水的补给来源包括大气降水入渗补给以及上游含水层侧向径流补给。区内多年平均降雨量为713.5mm,多集中在6-9月,降水通过地表入渗并通过上覆粘土不断下渗至含水层,成为地下水的补给来源;区域内第1孔隙含水层连续,上游含水层的侧向径流补给是本地块所在区域地下水的一个主要补给来源。地块所处区域为建成区,且距离上游河道较远,不存在农业灌溉水补给和河流侧向径流补给。
②地下水径流
从相关资料来看,本地块所在区域的地下水流向大致为由北向南,水力坡度为0.0009-0.0013,根据经验,地下水流速大致为1-2m/d,径流速度一般。
③地下水排泄
地下水排泄途径主要为向下游含水层排泄,由于含水层上覆20m的粘土,蒸发排泄十分缓慢。
侧向排泄:调查区地下水流向整体上是由北向南,补给下游同一含水层。蒸发:调查区域年平均蒸发量为1405.5mm,主要集中在4-9月,区内水力坡度较小,水平径流速度较为缓慢,垂直蒸发也是区内地下水的一种排泄方式,但由于上覆黏土层较厚,蒸发速度很慢。人工开采:调查地块所在区域已禁止进行地下水开采利用,但下游区域可能存在地下水开采,一定程度上会增加径流排泄速度,但影响有限。
现场钻孔和采样的过程中,分别对各地下水监测井的井口高程、井深和稳定水位高程等进行了测量和详细记录,根据修复方案中提供的资料:在地块内布设了 28 口地下水监测井, 第1稳定含水层初见埋深基本都在2-23m 之间(相对于原始地面高程),整体上地块北侧和西侧的水位高于南侧,地下水流向总体是从北向南。下为调查报告根据测量绘制的地块地下水稳定水位埋深等值线图。
4.4.5未来用地规划
地块确定规划为住宅用地、公园绿地、纯商业或商住混合,目前还未确定;地块中部还规划了一条东西向的道路,宽度约18m,长度约450m。
4.4.4潜在受体与周边环境情况
根据HJ25.3-2019,地块土壤污染风险暴露途径包括经口摄入土壤、皮肤接触土壤、吸入土壤颗粒物、吸入室外空气中来自表层土壤的气态污染物、吸入室外空气中来自下层土壤的气态污染物、吸入室内空气中来自下层土壤的气态污染物。地块地下水风险暴露途径包括饮用地下水、皮肤接触地下水、吸入室外空气中来自地下水的气态污染物、吸入室内空气中来自地下水的气态污染物。不同用地类型的潜在受体不同,第一类用地的潜在受体为儿童和成人,第二类用地的潜在受体为儿童和成人。
该地块选取的修复技术为原位修复+清挖+异位修复技术:居住用地和商住用地污染的区域已清挖达到清理目标,公园用地进行了清挖和水平阻隔、对地下水进行垂直阻隔,阻隔后将回填清洁土并进行绿化;所有污染土方已原位修复达标或运送至黑山异位修复场。因此对于地块本身,地块已经切断了经口、皮肤和吸入土壤颗粒物等直接接触土壤的暴露途径。该地块内污染源已经移除,不会对人体造成暴露。
4.4.5概念模型更新
在资料回顾、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的基础上,掌握地块修复工程的情况,结合场地地质、水文条件,污染物分布范围、风险管控技术特点及风险管控设施的布局,建立地块概念模型,地块概念模型包括以下内容:
该项目施工现场各功能区包括污染土壤清挖区、临时道路区。实际施工从2022年7月1日开始,目标污染物为有机污染物和重金属。本次修复采用“污染土壤清理+原位修复+异位修复+风险管控+预防性措施”的综合描施,污染土壤清挖至异地修复,清挖后的基坑已达到清挖面积和深度的要求,大大降低了污染地块的风险;深基坑污染土壤采用原位氧化方式修复,将地块内的有机污染物含量降低至修复目标以下;异位修复采用热脱附修复有机污染土壤、采用固化稳定化修复重金属污染土壤,修复过程采取了各项措施控制二次污染;采用水平阻隔对公园绿地下层土壤污染物进行风险管控,采用地下水垂直阻隔帷幕墙防止污染较重区域的地下水继续向下游(南侧)扩散影响其他区域;同时,通过后续一系列预防措施,将地块风险降低至可接受水平。经取样检测,基坑和潜在二次污染区的有机污染物及重金属含量低于该场地的风险控制值,其健康风险可忽略。
5效果评估布点方案
本次评估主要针对原东药南厂区地块,即仅针对本场地内污染土壤清挖过程、土壤暂存、异位修复、原位修复、原位阻隔、回填清洁土及土壤运输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故本次评估主要针对七方面:
1、原场地清挖效果评估检测;
2、异地修复重金属污染土壤固化稳定化处理后土壤检测;
3、异地修复有机污染土壤热脱附处理后土壤检测;
4、场地原位修复原位化学氧化处理后的土壤检测;
5、原场地清挖清洁土的检测;
6、修复过程中可能造成二次污染的区域;
7、环境空气、地下水、土壤气检测。
5.1基坑清理效果评估布点
5.1.1评估对象
基坑清理效果评估对象为修复方案中确定的基坑侧壁和坑底。
5.1.2采样节点
污染土壤清理后遗留的基坑底部与侧壁,在基坑清理之后、回填之前进行采样。由于本项目施工工期较紧张,根据基坑清理顺序,各基坑清理完成后分别分批进行采样。坑底和侧壁采样日期分别为:2022年7月18-20日,7月24-28日,8月11-15日。
5.1.3布点数量与位置
5.1.3.1布点原则
根据《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土壤修复效果评估技术导则(试行)》(HJ25.5-2018)中要求,基坑底部和侧壁推荐最少采样点数量见表5.1-1。
基坑底部采用系统布点法,基坑侧壁采用等距离布点法,布点位置参见图5.1-1。基坑深度大于1m时,侧壁应进行垂向分层采样,应考虑地块土层性质与污染垂向分布特征,在污染物易富集位置设置采样点,各层采样点之间垂向距离不大于3m,具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基坑坑底和侧壁的样品以去除杂质后的土壤表层样为主(0~20cm),不排除深层采样。对于重金属和半挥发性有机物,在一个采样网格和间隔内可采集混合样,采样方法参照HJ25.2执行。
5.1.3.2本项目布点数量与位置
(1)基坑布点情况
本次评估基坑布点为:
坑底面积100m2≤x﹤1000m2,坑底布点3个,坑底面积1000m2≤x﹤1500m2,坑底布点4个;共273个;
(2)侧壁布点情况
坑底面积100m2≤x﹤1000m2,侧壁布点5个。坑底面积1000m2≤x﹤1500m2,侧壁布点6个,同一深度采用等距离布点法;共455个。
5.1.4检测指标及评估标准值
1、住宅用地区域:
根据修复方案,住宅用地区域下层清理目标值仅有三项指标,且修复目标值与上层相同,本次检测下层样品也检测14项。
= 1 \* GB3 \* MERGEFORMAT ①基坑底部(土壤样品):监测因子:镍、砷、铅、总石油烃(C10-C40)、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苯、乙苯、1,2-二氯乙烷、氯苯、氯仿;修复目标值见表5.1-3“控制/修复目标”。
= 2 \* GB3 \* MERGEFORMAT ②侧壁(土壤样品):监测因子:镍、砷、铅、总石油烃(C10-C40)、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苯、乙苯、1,2-二氯乙烷、氯苯、氯仿;修复目标值见表5.1-3“控制/修复目标”;
2、公园绿地区域:
= 1 \* GB3 \* MERGEFORMAT ①基坑底部(土壤样品):上层监测因子:总石油烃、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苯、甲苯、氯苯、二苯并呋喃。公园绿地区域:修复目标值见表5.1-4“控制/修复目标”。
下层监测因子:苯、甲苯、乙苯、氯苯、三氯甲烷、氯仿;修复目标值见表3“控制/修复目标”。
= 2 \* GB3 \* MERGEFORMAT ②侧壁(土壤样品):上层监测因子:监测因子:总石油烃、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苯、甲苯、氯苯、二苯并呋喃。修复目标值见表5.1-4“控制/修复目标”。
下层监测因子:苯、甲苯、乙苯、氯苯、三氯甲烷、氯仿;修复目标值见表5.1-4“控制/修复目标”。公园下层主要涉及78A和77C两个地块5-6m的基坑和侧壁。
3、商住混合区域:
①基坑底部(土壤样品):监测因子:镍、苯并(a)蒽、苯并(a)芘、二苯并(a)蒽、乙苯、苯并(b)荧蒽、苯、氯苯。修复目标值见表4“控制/修复目标”。
②侧壁(土壤样品):监测因子:镍、苯并(a)蒽、苯并(a)芘、二苯并(a)蒽、乙苯、苯并(b)荧蒽、苯、氯苯。修复目标值见表4“控制/修复目标”。
5.2场地原位修复效果评估布点
5.2.1评估对象
场地原位修复原位化学氧化处理后的土壤检测;
根据修复方案中各不同土壤层位修复和清理范围,需清理的土方主要集中在5.0m以上,其中居住(东侧)有局部位置VOCs污染深度达28m,对于深基坑部分采用原位化学氧化工艺进行修复。
本次原位化学氧化工艺主要涉及到的点位为54和54B两个点位,涉及的土方量为6363m³。
5.2.2采样节点
场地原位修复原位化学氧化处理修复完成后采样;
5.2.3布点数量与位置
5.2.3.1布点原则
根据《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土壤修复效果评估技术导则(试行)》(HJ25.5-2018)中要求,基坑底部和侧壁推荐最少采样点数量见表5.1-1。
基坑底部采用系统布点法,基坑侧壁采用等距离布点法,布点位置参见图5.1-1。基坑深度大于1m时,侧壁应进行垂向分层采样,应考虑地块土层性质与污染垂向分布特征,在污染物易富集位置设置采样点,各层采样点之间垂向距离不大于3m,具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基坑坑底和侧壁的样品以去除杂质后的土壤表层样为主(0~20cm),不排除深层采样。对于重金属和半挥发性有机物,在一个采样网格和间隔内可采集混合样,采样方法参照HJ25.2执行。
5.2.3.2本项目布点数量与位置
54B:柱状点位4个,样品24个:(每个柱状点位分别在深度为18m、20m、22m、24m、26m、28m取样)
54:柱状点位4个,样品12个:(每个柱状点位分别在深度为14m、15m、16m取样)
5.2.4检测指标及评估标准值
监测因子:镍、砷、铅、总石油烃(C10-C40)、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苯、乙苯、1,2-二氯乙烷、氯苯、氯仿”。
5.3土壤异位修复效果评估布点
5.3.1评估对象
2、异地修复有机污染土壤热脱附处理后土壤检测;
5.3.2采样节点
1、重金属污染土壤固化稳定化处理修复完成后采样;
2、有机污染土壤热脱附处理修复完成后采样;
本项目施工工程量比较大,因此本次评估采样时间随着修复进度按批次进行。
5.3.3布点数量与位置
5.3.3.1布点原则
根据《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土壤修复效果评估技术导则(试行)》(HJ25.5-2018)中要求,原则上每个采样单元(每个样品代表的土方量)不应超过500m3,不足500m3按一个样。对于按批次处理的修复技术,每批次至少采集1个样品。
5.3.3.2本项目布点数量与检测指标
(1)修复后的有机污染土壤
修复后的有机污染土壤土方量为50742.62m3,按每500m3土方取一个点,不足500m3按一个样,共115个样品(不含平行样)。
监测因子:多环芳烃(GB36600中要求的8种: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䓛、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萘);石油烃(C10-C40);苯系物、氯苯、氯仿。
(2)修复后的重金属污染土壤
修复后的重金属污染土壤土方量为7304m3,按每500m3土方取一个点,不足500m3按一个样,共19个样品(不含平行样)。
监测因子:砷、铅和镍的浸出含量。
5.3.4评估标准
修复后的有机污染土壤和重金属污染土壤执行《原东药南厂区环境污染场地土壤污染修复与风险管控方案》的修复目标值。
5.4开挖清洁土(含回填粘土)评估布点
5.4.1评估对象
原场地清挖清洁土的检测。
5.4.2采样节点
原场地清挖清洁土的开挖后暂存期回填前检测;
5.4.3布点数量与位置
5.3.3.1布点原则
根据《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土壤修复效果评估技术导则(试行)》(HJ25.5-2018)中要求,原则上每个采样单元(每个样品代表的土方量)不应超过500m3,不足500m3按一个样。
5.3.3.2本项目布点数量与检测指标
选取有代表性的开挖清洁土布点30个。
5.4.4检测指标及评估标准值
监测因子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表1中45项及pH、石油烃(C10-C40)共计47项。
5.5原位阻隔效果评估
5.5.1评估对象
根据《原乐动官方网站总厂南厂区污染场地修复工程项目施工方案》,本项目在重污染区域内建设地下水垂直阻隔和水平阻隔。本次评估根据环境监理和工程验收结果判断其阻隔效果是否达标。
5.5.2评估标准
验收方式以工程验收为主,要求垂直阻隔的高压旋喷桩完成后、水平阻隔的粘土回填并压实后,对渗透系数进行检测:
地下水阻隔方式为采用水泥搅拌桩建设垂直帷幕,相关材料用量和型号应满足设计要求,施工工艺和相关参数也应满足相关设计要求。垂直阻隔帷幕墙渗透系数应低于10-6cm/s,通过采集试块进行检测。
污染土壤水平阻隔采用的是铁丝网+黏土覆盖,覆盖铺设过程中使用的相关材料用量和型号、施工工艺也应满足设计要求,水平阻隔覆盖的黏土渗透系数应低于10-5cm/s,通过采集试块进行检测,并对采样处进行恢复。
5.6土壤修复二次污染区域布点
5.6.1评估对象
本地块污染土壤在原地清挖和运输过程中,可能会对其他无污染表层土壤造成一定影响,在原地基坑验收实施的同时,应针对可能受影响区域(有污染土洒落的清挖附近区域、场内短驳路线附近)开展表层土的采样监测,检测指标主要为多环芳烃,部分区域根据实际情况检测相关重金属指标,确保地块内无污染土残留。
污染土壤在进行异地修复时,也可能会对修复场地造成一定影响,在整个修复工程结束之后,应针对修复场地中存在裸露土壤的区域开展表层土采样监测,监测指标主要为重金属和多环芳烃。
潜在二次污染区域包括:污染土壤暂存区、修复设施所在区、固体废物或危险废物堆存区、运输车辆临时道路、土壤或地下水待检区、废水暂存处理区、修复过程中污染物迁移涉及的区域、其他可能的二次污染区域。
本次修复修复设施位于黑山县营房新型墙材有限公司,场地大部分区域已经硬化,修复设施所在区为硬化区,本次修复持续时间较短,危险废物位于设施中,尚未需要清理至专门的暂存场所;因此选择污染土壤暂存区、固体废物堆存区、运输车辆临时道路、土壤待检区、污染土洒落的清挖附近区域布点。
5.6.2采样节点
本次评估在修复完成后进行采样。
5.6.3布点数量与位置
监测点位:东药厂区表层土6个点位(污染土壤暂存区1个、固体废物堆存区1个、污染土洒落的清挖附近区域2个、场内短驳路线附近1个、运输车辆临时道路1个),异地修复场地2个(土壤待检区1个、运输车辆临时道路1个);监测1天,每天1次。
5.6.4检测指标
根据风险评估报告和修复方案给出的修复因子确定项目评估检测分析项目。检测指标为监测因子:镍、砷、铅、总石油烃(C10-C40)、苯并(a)蒽、苯并(a)芘、苯并(b)荧蒽、二苯并(a,h)蒽、茚并(1,2,3-cd)芘、苯、乙苯、1,2-二氯乙烷、氯苯、氯仿、甲苯、二苯并呋喃。
5.6.5评估标准值
根据《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土壤修复效果评估技术导则(试行)》(HJ25.5-2018),应根据接收地土壤暴露情景进行风险评估确定评估标准值,或采用接收地土壤背景浓度与GB36600中接收地用地性质对应筛选值的较高者作为评估标准值,并确保接收地的地下水和环境安全。
根据场地调查监测数据,与GB36600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比较,选较高者(GB36600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作为评估标准值,具体值如表5.6-1。
5.7环境空气
为了解项目施工过程对区域环境空气的影响,本次评估对场区内环境空气进行检测。
5.7.1采样节点
本次评估在修复完成后进行采样。
5.7.2布点数量与位置
3个点位(商住、公园绿地、居住区各1个);连续监测3天,每天4次。
5.7.3检测指标
根据风险评估报告和修复方案给出的超标因子及项目场地土壤修复目标确定项目评估检测分析项目。检测指标为VOCs(HJ644中的35种污染物)、氯仿。
5.7.4评估标准值
评估标准值参考《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
5.7地下水
为了解项目施工过程对区域地下水环境的影响,本次评估对场区上下游地下水进行检测。
5.8.1采样节点
本次评估在修复完成后进行采样。
5.8.2布点数量与位置
场地内地下水3个点位,1天1次。
5.8.3检测指标
根据风险评估报告和修复方案给出的超标因子及项目场地土壤修复目标确定项目评估检测分析项目。
检测指标为高锰酸钾指数、氯化物、溶解性总固体、碘化物、挥发酚、氨氮、铁、锰、砷、铝、钠、苯、甲苯、乙苯、氯苯、总石油类、pH、耗氧量。共计18种。
5.8.4评估标准值
根据技术方案,场地地下水环境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Ⅳ类标准。
5.9土壤气
为了解项目施工过程对区域土壤环境的影响,本次评估对场区土壤气进行检测。
5.9.1采样节点
本次评估在修复完成后进行采样。
5.9.2布点数量与位置
项目厂区10个。
5.9.3检测指标
根据风险评估报告和修复方案给出的超标因子及项目场地土壤修复目标确定项目评估检测分析项目。
检测指标为VOCs(HJ644中的35种污染物)、氯仿。
5.9.4评估标准值
评估标准值参考《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
6现场采样与实验室检测
6.1样品采集
土壤、环境空气、地下水、土壤气监测由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的辽宁兴邦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和北方水资源(大连)新技术工程有限公司进行现场采样和实验室检测。本次监测所用仪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或技术要求,仪器经计量部门检定合格,并在检定有效期内使用。采样、运输、保存全过程严格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6-2004)、《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164-2020)等导则规范的规定执行。采样人员均通过岗前培训、持证上岗,切实掌握土壤采样技术,熟知采样器具的使用和样品保存、运输条件。
6.1.1现场采样
1、土壤采样
土壤采样采用木铲,取0~0.2m表层样,尽快采集样品于采样瓶(具聚四氟乙烯衬垫的60ml螺纹棕色玻璃瓶)中并尽量填满,快速清除掉采样瓶螺纹及外表面上粘附的样品,密封采样瓶。测重金属取1kg土样装入样品袋。在采样过程中,为防止交叉污染,在两次取样之间,用甲醇、清水对取样装置进行清洗;对于与土壤接触的其他采样工具,重复利用时也进行清洗。对采集完的样品进行编号,用黑色、油性记号笔在采样瓶盖子、侧面清楚标明样品采样编号、采样深度、采样地点、坐标、土壤质地等相关信息。
异地修复土壤采样:首先测量待检暂存土的土方量,放线测量土堆的长、宽、高,计算待检土方量并与施工单位的修复记录核对,核对无误后,对土方进行划线,按500m3/个将待检土堆划成均匀的网格,每个网格相应取样。
2、地下水采样
地下水样品采集一般按照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稳定有机物及微生物样品、重金属和普通无机物的顺序采集,采样前,先用采样水荡洗采样器和水样容器2~3次。测定挥发性有机污染物项目水样时,水样必须注满容器,上部不留空隙;硫化物、重金属等项目应分别单独采样。采集水样后,立即将水样容器瓶盖紧,密封,贴好标签注明监测井号、采样深度、采样日期、样品编号、监测项目等信息。
6.1.2样品的保存和流转
6.1.2.1样品的保存
样品采集后及时运送至实验室,采用密封性的采样瓶,样品箱中放置冰盒,采样后1日内样品可进入实验室,尽快分析。挥发性有机浓度较高的样品运输过程中应装瓶后应密封在塑料袋中,避免交叉感染。
6.1.2.2样品的流转
运输前,安排专人检查样品包装,核对样品信息,保证样品封存完好,便于清点,避免遗漏。样品标签、采样记录确认无误后,放入专用的具有保温功能的样品保温箱,按项目分类装箱。由专人将土壤样品送到实验室,样品送达实验室后,由样品员接收,送样人和接样人双方同时清点核实样品,样品员对样品进行符合性检查,包括:样品包装、标识及外观是否完好。同时对照原始记录单检查样品名称、样品数量、形态等是否一致。当样品有异常,样品员及时向采样人员询问。无问题后进行样品登记,并由送样人和接样人在样品流转记录单上签字确认。样品员进行样品符合性检查、标识和登记后,立即通知实验室分析人员领取样品、进行实验室分析。
6.1.3现场质量控制
为了保证检测结果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在现场采样过程中采用了严格的质量控制手段。
(1)采样前制定详细的采样计划(采样方案),采样过程中认真按采样计划进行操作;
(2)对采样人员进行专门的培训,采样人员应熟悉生产工艺流程、掌握采样技术、懂得安全操作的有关知识和处理方法;
(3)采样时,应由2人以上在场进行操作。采样工具、设备保持干燥、清洁,不得使待采样品受到污染和损失;
(4)采样过程中要防止待采样品受到污染和发生变质,样品盛入容器后,在容器壁上应随即贴上标签;
(5)现场采样时详细填写现场观察的记录单,如土层深度,土壤质地,坐标等。
(6)采样过程中采样员佩戴一次性PE手套,每次取样后进行更换,采样器具及时清洗。样品采集完成后,在样品瓶上标明编号等采样信息,并做好现场记录。所有样品采集后及时送至实验室进行分析。
(7)为确保采集、运输、贮存过程中的样品质量,本项目在现场采样过程中设定现场质量控制样品。在采样过程中,参照相关技术规范采集相应的土壤样品,采集平行样品,其中重金属检测因子平行样采集数量为采集样品数量的20%,其余检测因子平行样采集数量为采集样品数量的5%。另外,为保证检测数据的准确性,采样现场将采集的样品当天运回实验室。
6.2实验室检测
6.2.1检测方法
6.2.2实验室质量控制
6.2.2.1试剂和标准物质
该项目监测所用到的关键试剂均按照流程进行质量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能够保证试剂质量不对检测结果造成影响。开展该项目用到的标准物质均为有证标准物质,保证了监测结果有效的量值溯源。
6.2.2.2仪器性能检查
开展该项目用到的器具、仪器设备性能均满足使用要求。检测单位对监测结果的有效性和准确性产生影响的器具、仪器设备均进行了检定/校准,并对结果有效性进行核查,保证了器具、仪器设备的量值溯源。并且在日常的使用中,由仪器使用人员对仪器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制定仪器设备年度保养计划,由仪器设备售后服务人员对仪器设备进行全面的维护保养。通过日常维护保养和全面维护保养,仪器设备性能稳定,有效保证了监测结果质量。
6.2.2.3空白试验
在项目开展过程中,对实验室分析均进行了空白样品测试,对样品增加了运输空白和全程序空白,目标物浓度应小于方法检出限。主要来排除实验环境(室内空气和湿度)、实验试剂(溶剂和指示剂等)、实验操作(误差、滴定终点判断等)对实验结果的影响,判断在取样或分析过程中是否造成污染。通过空白样品的测试,有效控制了环境、试剂、操作对实验带来的影响。
6.2.2.4平行样测定
土壤样品分析过程中,采集10%平行样,在分析样品的同时同步分析平行样,平行双样测定结果的相对偏差不大于20%,符合质控要求。
6.2.2.5加标回收测定
在样品分析中,进行了加标回收测定。样品中目标物和替代物加标回收率在47%~119%及70%-130%标准回收率范围内,符合质控要求。
6.2.2.6标准样品测定
在样品分析中,进行了标准样品的测定。标准样品测定结果均在标准样品允许值范围内,符合质控要求。
7效果评估
7.1检测结果分析
7.2效果评估
7.2.1评价方法
(1)导则要求
根据《污染地块环境风险管控与土壤修复效果评估技术导则(试行)》(HJ 25.5-2018)中要求:
可采用逐一对比和统计分析的方法进行土壤修复效果评估。
当样品数量﹤8个时,应将样品检测值与修复效果评估标准值逐个对比:
①若样品检测值低于或等于修复效果评估标准值,则认为达到修复效果。
②若样品检测值高于修复效果评估标准值,则认为未达到修复效果。
当样品数量≥8个时,可采用统计分析方法进行修复效果评估。一般采用样品均值的95%置信上限与修复效果评估标准值进行比较,下述条件全部符合方可认为地块达到修复效果:
①样品均值的95%置信上限小于等于修复效果评估标准值;
②样品浓度最大值不超过修复效果评估标准值的2倍。
(2)本项目采用方法
本次效果评估皆采用逐一对比评估法对修复效果进行评估。
7.2.2数据评估
7.2.2.1基坑坑底及侧壁检测评估
本项目基坑坑底及侧壁检测数据分析结果见下表。
根据监测结果可知,本项目场地基坑坑底和侧壁均达到清挖目标值。清挖后基坑坑底和侧壁达到修复效果。
7.2.2.2原位修复效果验收检测数据评估
原位修复检测数据分析结果详见下表。
由表7.2-2可知,原位修复所有监测点位污染物检测值均满足修复目标值。说明原位修复到位,达到修复效果。
7.2.2.3土壤异位修复效果验收检测数据评估
1、有机污染土热脱附效果评估
有机污染土热脱附修复效果评估检测数量为115个。
由上表可知,热脱附后的有机污染土所有采样点检测值均满足修复目标值。说明热脱附后的有机污染土达到修复效果。
2、重金属污染土固化稳定化效果评估
重金属污染土固化稳定化修复后土壤修复效果评估检测采样数量为15个,检测数据分析结果见下表。
由上表可知,热脱附后的有机污染土所有采样点检测值均满足修复目标值,样品均值的95%置信上限小于修复效果评估标准值;样品浓度最大值不超过修复效果评估标准值的2倍,说明热脱附后的有机污染土达到修复效果。由于原污染土壤中的重金属含量不同,处理后的土壤铅、镍个别数据接近或达到修复目标值,但未超过目标值,均达到修复效果。
3、固化稳定化修复土壤危险特性鉴别
2022年9月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对东药南厂区地块固化稳定化产生的修复土壤(以下简称“固化稳定化修复土壤”)进行危险废物鉴别。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依据《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 298-2019)和《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 5085.1~GB 5085.6),对委托鉴别的固化稳定化修复土壤进行了危险特性鉴别,鉴别结果如下:
(1)按照《鉴别方案》,根据原始污染土壤污染特性和固化稳定化修复土壤的产生工艺分析,固化稳定化修复土壤不具有感染性、易燃性和反应性。
(2)依据GB 5085.1-2007对固化稳定化修复土壤代表性样品腐蚀性的检测结果,浸出液pH值均未超过GB 5085.1-2007限值要求,固化稳定化修复土壤不具有腐蚀性。
(3)根据GB 5085.3-2007对固化稳定化修复土壤代表性样品的铅、砷、镍、铜、苯并(a)芘等浸出毒性的检测结果,均未超过GB 5085.3-2007标准限值,固化稳定化修复土壤不具有浸出毒性危险特性。
(4)根据GB 5085.6-2007对固化稳定化修复土壤代表性样品的铅、砷、镍、苯并(a)芘等毒性物质含量的检测结果,均未超过GB 5085.6-2007标准限值,固化稳定化修复土壤不具有毒性物质含量危险特性。
(5)固化稳定化修复土壤代表性样品的急性毒性计算结果,均未超过GB 5085.2-2007限值,固化稳定化修复土壤不具有急性毒性危险特性。
综上,固化稳定化修复土壤不属于危险废物。建议固化稳定化修复土壤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利用处置。
7.2.2.4清洁土检测评估
本项目清洁土1.3万方,共30个样。由监测结果可知,清洁土所有采样点所有污染物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
7.2.2.5二次污染区域效果评估
本项目土壤修复二次污染区效果评估检测采样数量为8个,检测数据分析结果见下表。
由上表可知,二次污染区所有点位所有污染物检测值均满足修复目标要求,说明本项目施工过程中未对二次污染区造成污染。
7.2.2.6环境空气监测评估
本次评估环境空气共采布设3个点位,检测数据分析结果见下表。
由以上监测结果可知,场地环境空气满足标准限值,说明本项目施工过程中未对环境空气造成污染。
7.2.2.7地下水监测评估
本次评估地下水共采3个样品,检测数据分析结果见下表。
由以上监测结果可知,除氯化物和砷,其余各监测点位污染物监测值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Ⅳ类标准要求。超标原因主要因为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水质较差,本项目施工前后,地下水水质并未恶化,说明本项目施工过程中未对地下水产生影响。本次检测结果较场地调查期间结果变好,主要原因为本次采样时间为丰水期,且2022年夏季沈阳市区雨水较多,地下水充沛,部分污染因子有所稀释,因此检测浓度较低。
7.2.2.8土壤气监测评估
本次评估土壤气共采10个样品,检测数据分析结果见下表。
由以上监测结果可知,修复场地土壤气达标,说明修复后的场地土壤中的挥发性有机物含量较小,修复效果较好。
7.2.2.9原位阻隔
根据施工单位完结报告及环境监理报告可知,施工单位对要求垂直阻隔和水平阻隔的渗透系数进行了测试,测试结果满足垂直阻隔帷幕墙渗透系数低于10- 6cm/s,水平阻隔覆盖的黏土渗透系数应低于10-5cm/s 。
施工单位委托沈阳市勘察测绘研究院有限公司对垂直阻隔渗透系数进行测试,垂直阻隔检测现场采用钻探取芯,实验室做抗压强度试验和渗透系数试验。于2022年8月17日、24日、28日、9月2日、9月10日分别采样。施工单位委托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对水平阻隔渗透系数进行测试,水平阻隔检测现场取环刀样品,在实验室做变水头渗透试验。于2022年8月31日、9月7日分别采样。
8结论和建议
8.1效果评估结论
本次效果评估工作收集汇总了包括地块建设规划、地块调查报告、风险评估报告、修复方案、施工方案、施工总结报告、监理工作总结报告及现场实施记录等项目资料,各项资料基本完备,内容较完整。修复工程总体按照修复方案、施工方案实施,施工过程二次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良好,无环保投诉,未发生安全事故。通过多次现场踏勘核实,修复工程基坑开挖到位、修复后垃圾及时运输,二次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基本正常。
该修复工程满足《原东药南厂区环境污染场地土壤污染修复与风险管控方案》修复治理目标要求,结合北方水资源(大连)新技术工程有限公司对治理后场地土壤的检测结果,主要得到以下结论。
原东药南厂区地块污染场地修复项目,于2022年7月2日~8月14日项目完成基坑清挖,工程实际清挖污染土方量82178.8 m3,污染土壤全部转运至锦州市黑山县营房新型墙材有限公司的异位修复场地进行修复,其中重金属污染修复土方量7304.26m3,有机污染土壤修复土方量50742.62m3,有机污染+重金属污染土壤修复土方量335.88m3,原位修复土壤6263m3。工程原位阻隔水平阻隔面积为11882m2,垂直阻隔491m。项目于2022年9月11日完工。
(1)施工单位依据《原东药南厂区环境污染场地土壤污染修复与风险管控方案》中确定的目标污染物、治理范围及规定的治理工艺和技术线路完成了该地块污染土壤清挖、运输修复工作。内容完整,施工过程规范。
(2)依据该修复工程环境监理工作总结报告,该治理工程施工过程采取了有效的二次污染防治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环境监测结果表明,治理过程未对场地及周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3)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开展有针对性的环保控制措施,施工过程中的环保设施健全,环保措施落实总体到位,二次污染防治措施较到位,总体满足方案中规定的管理要求,有效地降低了施工过程中的环境影响。
(4)修复实施过程中,监理单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导则要求,开展环境监理工作,有效保障了土壤修复过程中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控制。
(5)依据第三方验收检测结果和现场踏勘情况,基坑侧壁,修复后土壤样品中目标污染物的检出浓度均达到《原东药南厂区环境污染场地土壤污染修复与风险管控方案》中提出的污染土壤的修复目标值,达到修复实施方案要求。项目建设未对周围土壤产生严重污染。地块采取了可靠的管控措施,原位阻隔内容满足技术方案要求,风险可接受。
综上,根据资料收集与审核、现场勘察、验收监测和修复效果评估情况,该项目的修复实施符合验收合格标准。
8.2后期环境监管建议
8.2.1后期环境监管要求
(1)根据《污染地块环境风险管控与土壤修复效果评估技术导则(试行)》(HJ 25.5-2018)中要求,下列情景下,应提出后期环境监管建议:
①修复后土壤中污染物浓度未达到GB36600第一类用地筛选值的地块;
②实施风险管控的地块。
(2)后期环境监管的方式一般包括长期环境监测与制度控制,两种方式可结合使用。
(3)原则上后期环境监管直至地块土壤中污染物浓度达到 GB 36600 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8.2.2后期管理建议
根据监测数据可知,本工程清挖后的基坑侧壁、异位修复后的污染土、二次污染区域检测结果全部满足修复目标值要求,但项目地块实施风险管控,因此认为本次工程处理后原地块场地需开展后期环境监管。
因此本次评估建议后期对地下水和环境空气进行长期监测。
(1)根据《污染地块环境风险管控与土壤修复效果评估技术导则(试行)》(HJ 25.5-2018),本项目后期对项目场地进行地下水和环境空气跟踪监测。跟踪监测方案见下表。
本次评估建议在场地内设置1个环境空气检测点位,在场地南侧及东南角分别设置1个地下水监控点。
目前,地块所在区域地下水质量较差,通过对地块地下水长期监测,观察地下水的变化趋势,建议根据监测结果,配合当地的地下水整治计划,有针对性的提出改进措施。
(2)虑到地块部分区域土壤仍然超过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特征污染物超过GB/T14848IV类水标准,应对地块开展后期管理,故对建设单位提出以下建议:
1)严格按照风险评估中使用的用地规划进行使用,按照GB36600规定的第二类用地开展风险评估和修复的区域不得用作GB36600规定的第一类用地进行开发。
2)绿地公园区域下层仍然存在某种污染物浓度超过第一类用地筛选值的土壤(5m以下),禁止对其进行扰动。绿地区污染土壤采用原位阻隔控制措施,后期开发时应上报主管部门,防止破坏阻隔层。
3)绿地公园区域应在内部开展土方平衡,超过GB36600第一类用地筛选值的土壤不能离开所在区域,现场应在二类区范围拉围栏界定并悬挂标示牌,待地块开发完成后拆除。后期施工期间第二类用地区域土壤严禁转运到第一类用地区域。
4)地下水不得开采使用。
5)再开发时,应做好对购房人的告知,使其知晓地块曾经用于制药生产,确定为污染地块并完成治理修复。
6)加强对修复完成的土壤暂存区的管理,确保土壤使用前覆盖防尘网和塑料防雨膜,防止裸露;
7)土壤使用前应制定详细具体方案,针对利用方式及对应环保防治措施等主要工作内容进行合理详细设计;使用时应记录使用范围及使用土量,并留下详细档案;
8)使用过程中做好防尘、防遗撒措施,防止使用过程造成二次环境污染。
9)建议未来统筹地块开发建设与周边地块治理修复的关系,避免地块再次受到污染。
10)合理确定整个地块的开发时序,在住宅用地和商住用地入住之前,应完成对公园绿地的建设,包括表层覆土和绿化工程。
11)由于原位化学氧化使用了过硫酸盐,可能导致局部地下水硫酸盐升高,虽然在不饮用的情况下对人体健康无风险,但建议在未来开发建设时、针对性的开展勘察,必要时强化地基防腐处理。
12)建议当地政府在项目开工到地块安全开发利用期间,组织相关部门成立协调小组,联动监管,共同处理和解决可能发生的群众信访问题。